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2-04-30

  (上接C149版)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0、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7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2020年8月7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0年12月11日,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2,350,400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3、2021年1月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4、2021年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5、2021年4月19日,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6、2021年4月23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963,720股,以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7、2021年4月30日,“龙大转债”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8、2021年7月13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龙大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龙大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9、2021年8月9日,因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1,486,800股,以及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76,029,409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和216,684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完成,“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况

  1、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7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5、2020年1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

  6、2021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8、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9、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0、2021年8月9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6,029,4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305,999.66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74.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2021年8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10.29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2年2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6,029,409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开始自主行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1月21日的本公司公告。

  1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13、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1164万股,注销其持有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流通、股票期权于2022年2月18日开始自主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洪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洪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8,573,721.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2,294,238.25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三) 会计处理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545,988,490.48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382,962.43元,减少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456,382,962.43元。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强化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2、投资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仅限于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形势较为敏感,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买入产品,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融资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融资部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级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案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龙大美食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龙大美食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大美食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龙大美食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宇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瑞先生、财务负责人张凌女士、独立董事余茂鑫先生及保荐代表人郭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

  (6)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业务收入: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合伙人为黄秀娟女士,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龙大美食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邵雯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龙大美食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玉平先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玉平先生和项目合伙人黄秀娟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邵雯最近3年未收(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鉴于中审众环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专业工作水准,2022年度审计报酬(含内控审计)150万元,以上报酬不包含差旅费、关联公司审计、融资评级支持等审计服务费用。公司不另支付税费等其他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9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50万张,期限为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本次延期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道路运输的影响,项目土建工程建设慢于计划进度,造成设备等投资相应推迟,因此整体投资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公司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逐步推进项目进展。综上,经审慎研究,“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期收益仍可以得到充分保证,故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

  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