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1号)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663,600股,发行价格为 65.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68,035.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431,956.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15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0,000,000.00 元后的资金人民币4,979,999,992.00 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2号)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55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50万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31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28,68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14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7,64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9,532,36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下列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的金额为74,659,137.08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下列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1年12月销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用账户存储的金额为1,829,678,906.30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31.1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1.58%,主要系本期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1.23%,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9.50%,主要系本期应收保证金减少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3.41%,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3.44%,主要系本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3.10%,主要系本期公司使用票据支付规模增加所致。

  8、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80.26%,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89.58%,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6.19%,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5.01%,主要系本期房产税、印花税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5.35%,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4.17%,主要系本期有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7.72%,主要系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3.94%,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8.9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非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3.80%,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发布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622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牧原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牧原集团和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4.5亿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仍在筹建申请中。

  (3)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牧原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124,347,178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49,216,61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40.21元/股,全部由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1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英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治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曈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