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2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火根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公司2021年度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7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8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1年7月2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16日,发表了《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8月27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负责、客观谨慎、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为公司未来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奠定基础。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监督职能和独立性;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姓名:张火根

  本人联系方式:1780367502@qq.com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火根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2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679.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应飚先生、财务总监陈艳萍女士、独立董事张火根先生、董事会秘书林煜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2022]361Z0184《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32,953.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23,295.3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09,658.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010,909.24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7,072,68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47,887.42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8,251,46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2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公告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3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优化贷款结构,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事宜中的最终贷款期限、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优化贷款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2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 变更日期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2-01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吓忠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公司2021年度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7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28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1年7月29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16日,发表了《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8月27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负责、客观谨慎、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它委员共同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为公司未来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奠定基础。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管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监督职能和独立性;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姓名:王吓忠

  本人联系方式:wazfd@163.com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吓忠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