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社会整体消费能力下降,各行各业的运营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在内外部环境综合影响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的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一)总体经营情况

  作为金融科技企业,公司立足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服务,主营业务包含支付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互联网小贷业务、商业保理及供应链业务。报告期内,受整体经济下行、疫情持续、公司资金紧张、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适时调整业务布局,大幅收缩了保理、供应链相关业务,集中资源开展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及互联网小贷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172,812.08万元,同比减少1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8.33万元,同比增加87.84%。

  (二)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整合自身资源,大幅收缩保理和供应链相关业务,整体收入规模有所下降。在业务调整过程中,为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集中精力聚焦发展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业务,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整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支付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主要为开发、运营并维护支付系统以及清算平台系统、交易资金的清算、用户的审核、银联卡受理终端主密钥的生成和管理、研发增值服务、拓展终端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电话、微信及网络平台客服等。

  公司支付业务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服务。合利宝拥有独立研发的支付结算系统,兼具金融属性和科技属性,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公司充分利用合利宝经营范围覆盖面广的优势,在保持原有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及创新业务等其他第三方支付上下游相关业务,重点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业务持续发展向好,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较大提升,取得营业收入168,174.22万元,同比增长39.47%,实现净利润14,476.75万元,同比增长61.56%。

  2、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围绕互联网生态场景下生态体系,深化与优秀科技企业合作,搭建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风控、区块链等金融科技能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致力于将金融与民生有机结合,在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经营原则指导下,在强化风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个人消费升级、帮扶民生设施改善,推动中小微实体企业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围绕互联网场景化生态体系,在3C数码产品、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等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充分获得了行业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稳步发展,取得营业收入3,157.45万元,同比增长49.20%,实现净利润815.12万元,同比增长4.6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处于有序调整和不断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公司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并致力于在经营优化发展中寻找破解思路,排除发展隐患,逐步解决遇到的问题,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

  (三)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主要资源,支持优势业务做大做强,增强平台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存续效益不佳的项目果断减少投入,缩减业务规模,适时退出或转型。公司将按照“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搭建科技金融创新领域业务,形成第三方支付相关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增强和创新服务模式。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点提升企业效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对前期存在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6月11日,温志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投资签署《补充协议》,温志华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向共青城投资进行业绩补偿1,134.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收到业绩承诺方温志华业绩补偿款1,134.28万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及蔚洁科技2019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温志华承诺的业绩补偿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2017年7月21日,共青城投资与蔚洁科技的股东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投资协议》,共青城投资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合计持有蔚洁科技13.0612%的股权。因蔚洁科技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触发了《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回售情形,其实际控制人和创始股东应在收到要求其回购股权的通知后九十日内无条件地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股权。截至目前,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和创始股东仍未按约定向共青城投资履行回购义务,共青城投资已就此事项提请了仲裁并实施了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申请被仲裁机关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3、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2年2月18日、3月2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先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认定,公司存在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4、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存在对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已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保全和执行。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也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妥善处理借款逾期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公告。

  5、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剩余交易款9,64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等相关公告。

  6、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民盛金科(香港)有限公司、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天津亿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注销,对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减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6)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9:30-11:30,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传真:010-578085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2.81%,主要是由于借款逾期产生的罚息罚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认定,公司存在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存在对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保全和执行。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公司也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借款逾期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向海科金集团借款到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等相关公告。

  3、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剩余的交易款9,641.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义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义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4)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业务资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1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7)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3、业务信息

  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齐正华,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事务所执业,从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齐正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份。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王雅栋,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执业,从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雅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份。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2000年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夏幸福、河池化工。

  5、诚信记录

  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符合独立性要求。

  6、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综合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期一致,合计150万元,包含内部审计费用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1: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表示理解,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改善强调事项段提及的内容,控制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