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4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2、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4月19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本次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69,400万元及利息1,995.125万元并已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进账单、单位存款利息凭证;
2、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账单、行内转账入账凭证;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长春建设街支行收款回单、大额存单付款回单、 大额存单计息清单。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敖东”)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等,募集资金净额较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项目结余资金 5.98 万元(含利息收入)补充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三)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230.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8,759.55 万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吉林敖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民生证券对吉林敖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 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8,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在审批额度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银行存 款和存单。不存在用于其他证券投资、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情况,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 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已按计划如期收回闲置募集资金69,400万元及利息1,995.1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单位定期(通知)存款开户证实书;
2、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存款持有证明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00万元-16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20元/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上述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00万元-16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述总股本数据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163,047,024股。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00万元-16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20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上述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