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9

  公司代码:605567                                                  公司简称:春雪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030,065.31元。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相关政策情况及影响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 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支持绿色食品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制造产业加快跃向万亿级,壮大绿色食品产业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万亿级产业集群,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促进消费,食品工业将面临良好机遇与诸多挑战,给以食品制造业为主业的春雪食品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021年11月16日国务院颁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国家将结合我国冷链产品流通和进出口主方向,构建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到2025 年,我国将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撑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有助于公司产品方便冷链运输到国内外目标市场。

  2021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公司2021年研发投入377.96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

  2021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关于推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下达了《饲料中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方案重点要求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的减量替代。公司2021年通过配方调整,降低饲料生产成本共计约400万元,其中替代玉米3.9万吨。

  2021年4月29日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9月7日发布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规定》,《排污许可条例》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6月10日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法条例》修正12月3日通过、22年3月1日实施;《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GB 50072-2021 冷库设计标准》颁布。以上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企业规范运作,降低或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及环保投入共计951万元。

  2、行业分环节情况

  公司前端和后端业务涉及农副食品加工和肉鸡养殖,主要产品为鸡肉调理品和鸡肉生鲜品,其中鸡肉调理品属于预制菜范畴。

  (1)从产品终端市场来看

  a)鸡肉调理品:既符合当前人们生活餐饮简便、快捷、安全的生活需求,也符合人们吃好、吃健康、吃营养的现实需求,具有广阔市场前景。2021年以来,受疫情、就地过年等因素的影响,国内预制菜行业处在了高速增长的起点,由于行业空间大,企业面临的机遇远大于挑战,导致许多企业推进向预制菜的转型。预制菜的兴起动力与驱动因素,主要来自B端中餐餐饮企业降本增效、连锁餐饮对菜品一致性质量要求以及C端生活方式的变革。预制菜市场渠道演变将会逐步从B端转向C端,目前二者比例大约是8:2。因疫情导致B端堂食消费减少,加上宅家线上消费爆发,催化了C端消费加速,80后、90后、00后年轻群体已成为C端消费主力。下一步,大型全国连锁商超、社区超市、新零售门店、便利店及电商、带货直播等渠道将成为C端的重要销售渠道。

  b)鸡肉生鲜品:受疫情影响,餐饮、旅游、酒店等终端消费削减,叠加生猪养殖量增加,猪肉价格大幅下滑,对猪肉有替代作用的白羽鸡肉生品价格2021年度一直处于低价位徘徊。从长期来看,由于白羽鸡肉具有“一高三低”的营养优势,即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低热量,更有益于人类健康,同时,快餐业兴盛,生鲜电商崛起,年轻人低脂健康的饮食习惯,猪肉的消费会越来越低,鸡肉成为最大的空缺替代肉类,有望成为中国最大的肉类消费品。

  (2)从中间生产端来看

  作为食品加工企业,一是成本增加。2021年下半年以来,阶段性全国停电、限电,燃油、燃气、包装及各种辅料价格上涨,导致原料采购成本、产品生产成本、运输成本等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二是产能扩张。上市公司预制菜生产企业借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主要用途用于扩大产能,白羽肉鸡、生猪的宰杀端与深加工端产能在近两年时间内都不同程度有所增加。

  (3)从原料供应端来看

  作为肉鸡养殖企业,饲料价格受大宗原料玉米、豆粕全年价格上涨影响,导致商品代肉鸡养殖成本上升。父母代种鸡存栏量较大,商品代雏鸡供应量充足。

  3、从企业转型来看

  目前白羽肉鸡、生猪养殖行业的盈利重心正在向下游食品深加工延伸,养殖企业纷纷布局下游食品深加工业务,以削弱周期波动对业绩的影响。B端餐饮行业的规模扩张和模式升级,以及C端新消费的崛起,正在为以鸡肉、猪肉、水产调理品为代表的预制食品提供广阔市场空间,向食品转型已是大势所趋。

  4、从国内外销售渠道来看

  对于有出口业务的企业,2021年度受海运费上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影响较大。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白羽鸡鸡肉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主营产品为鸡肉调理品和生鲜品。公司是目前大型白羽鸡鸡肉食品企业中少数以鸡肉调理品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致力于成为中国鸡肉调理品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1)产销鸡肉调理品5.5万吨,同比增长5%;其中出口1.2万吨,同比增长9%。

  (2)宰杀肉鸡4728万只,同比下降6%。

  (3)采购商品代雏鸡5988万只,出栏商品代肉鸡5864万只。

  (4)生产供应商品代肉鸡饲料25万吨,增长25%。

  (5)生产有机肥0.85万吨,销售有机肥0.45万吨。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加工调理品和生鲜品的原料主要来自于公司委托养殖的肉鸡,为进一步控制鸡肉食品质量,养殖肉鸡所需的商品代雏鸡、药品、疫苗等均由公司子公司春雪养殖统一采购供应,提供给委托养殖户的饲料也由春雪养殖自主研制配方、自主生产并统一供应给养殖户。所以,公司采购主要涉及相关业务环节的原辅料采购及委托养殖服务的采购,其中原辅料的采购主要包括饲料原料采购、商品代雏鸡采购、药品、疫苗采购及调味辅料采购等,同时在产品供不应求,委托养殖的鸡肉不能及时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时,公司经过严格检测合格后,会向非委托养殖户采购部分商品代肉鸡和对外采购部分生鲜鸡肉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全部为市场采购模式,无自产供应。无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30%以上的情况。

  (2)生产模式

  a)自主生产模式

  公司进行鸡肉调理品加工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并辅以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实行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每日生产计划相结合。每年末,公司召集生产部、业务部、供应部、仓储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年度生产经营会,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确认下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各月末,生产计划部根据营销中心订单交期编制月度预算生产计划。经审核后,生产计划员结合月度生产计划动态安排每日生产计划,并下达给生产部进行生产。

  b)委托加工模式

  报告期内,在订单量较多,时间较急的情况下,公司出于现有加工产能限制,为了保证出货速度,会将部分简单的鸡肉加工业务,如人工鸡肉小部位分割、切块、切片、串签等业务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与外协厂商进行合作。

  c)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备注:

  2021年度,春雪食品调理食品厂北车间新上2条生产流水线,新增调理品年设计产能14400吨,自6月份投入生产。2022年3月份开工,投资2.46亿元建设“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项目”,预计2022年12月份投产,年新增鸡肉调理品设计产能4万吨。

  2021年5月开工,投资3.2亿元建设的“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份投产,年新增生鲜品设计产能12万吨。

  2022年度,公司鸡肉调理品现有设计产能72,400吨,在建产能40,000吨,鸡肉生鲜品现有设计产能120,000吨,在建产能120,000吨。

  (3)销售模式

  公司以销售调理品为主,生鲜品在总体满足调理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同时对外出售。此外,公司也少量销售部分副产品、饲料产品和富余的商品代肉鸡。

  3、食品安全情况

  a)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体系、欧盟BRC(全球食品标准)认证,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了CNAS认证(国家实验室能力认可)。公司内部建立了《质量管理手册》、《自检自控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

  b)公司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情况

  公司设立了品控部和食品安全部,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共计79人,其中品控部61人(含各厂品管人员),负责相关质量体系与制度的建立、实施与完善;食品安全部18人,负责养殖环节、宰杀环节、深加工环节、储存环节等全产业链的药残、农残、细菌等项目的化验、检测。以上人员年度发放工资约446万元。年食品安全投入(检测、化验耗材费用及其他费用)313万元。

  c)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事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33,360,493.7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81,368.15元,较上期下降了61.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孔臣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孔臣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孔臣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孔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维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孔臣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孔臣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相关收入准则实施问答: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约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

  1、执行上述政策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执行上述政策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执行上述政策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4、执行上述政策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上述授信等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