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经营指标

  2022年1-3月全口径签约销售金额 130.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9%;全口径签约销售面积 67.13 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93.46%;2022年1-3月权益口径签约销售金额 106.0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46%。

  2、2022年1-3月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注:上述权益比例有可能因为引入合作方或跟投企业有所变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国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4月28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4。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内容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5。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6。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7。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措施方案>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8。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55、056、057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1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66,105.6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6%。

  2、我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拓展主营业务,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与合作方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友好协商,拟共同对相关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我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交”)根据合作项目情况,向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开发,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投入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保利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保利”)已于2022年3月22日获取合肥市【滨湖区BK202205号】地块(以下简称“滨湖项目”)的国有用地使用权。湖南保利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和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和冉”)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为便于项目开发,湖南保利将在目标地块权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合肥和冉股权全部转让给保利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利”)。

  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拟通过增资获取合肥和冉33%股权,现拟根据项目进展向安徽保利提供财务资助66,105.6万元用于滨湖项目开发,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不超过6%,湖南保利将其持有的合肥和冉33%股权质押给合肥中交。项目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合作项目开发建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1幢61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除;道路及土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冷气工程施工、安装、管理;物业、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情况:安徽保利经营状况正常,我司与安徽保利拟合作开发的滨湖项目位于合肥市滨湖科学城上海路以西、南京路以南,出让宗地面积91.77亩,其中A地块居住88.02亩,B地块绿地3.75亩。占地面积61,181平方米,建筑面积167,385平方米,土地总价177,552.6058万元。安徽保利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安徽保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安徽保利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42,943.36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股东方情况

  名称: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7,010.75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53-59层

  成立时间:1992年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平

  主要股东: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7.7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等。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由合作方提供相应股权质押,采取了必要的风控措施;安徽保利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其它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投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在获取股权后,我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项目公司其它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资金投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财务资助以项目公司股权作为质押,采取了必要的风控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423,009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437%;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983,042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02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39,967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5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上述内容已于2022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29。

  经研判近期市场状况,公司拟对本次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调整,将本次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由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除上述调整以外,其他内容不变。

  调整后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况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受托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初始债务人:负有清偿应收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项目公司;

  4、初始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加入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基础交易合同:系指初始债权人与初始债务人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合同,初始债权人基于该合同对初始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7、发行规模:资产支持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5亿元,每期规模以各期资产支持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8、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

  9、预计融资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利率额度。

  二、审议程序

  我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内容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发行前需取得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登记代码,以及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情况上报银保监会。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公司一是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二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三是在出现需我司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时,协调子公司其它股东方共同承担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2年 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由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内容已于2022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14。

  经研判近期市场状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由不超过1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0亿元,担保安排调整为无担保,其他内容不变。

  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五、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六、担保安排

  无担保。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个月之日止。

  我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经国资管理机构批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债券方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