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及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权,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的授予日:2022年2月21日

  2、首次授予的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认购意向反馈,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28.6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名调整为45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714.00万股调整为685.40万股。

  在认购款缴纳阶段,其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8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获授人数合计449人。

  3、首次授予的授予数量:684.60万股

  

  4、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12.48元/股

  5、首次授予的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派发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股票拆细等,按本计划同时锁定。若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公司依据本计划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予以回购注销。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限时间安排: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网站公示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中,除放弃认购的激励对象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示的激励对象相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0062),验资情况说明如下:川恒股份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40.7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8,840.70万元。根据川恒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川恒股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4.60万元,排除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可转债转股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影响,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25.30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激励对象以每股12.48元价格认购,并于2022年3月11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525.30万元。

  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11日止,川恒股份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84.60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8,543.808万元,该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684.60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7,859.208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截至2022年3月11日止,排除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可转债转股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影响,川恒股份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9,525.3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9,525.30万元。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4.60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2月21日,上市日为2022年5月5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获授权益条件的,自条件成就后起算)六十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不得在相关法律法规、本所规则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内。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入前述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内。”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并于同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2月21日,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快报》、《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和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且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六十日内。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期限为2022年5月22日前。公司首次授予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根据截止2022年3月31日可转债转股股份数37,819股,按新股本495,290,819股摊薄计算,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2102元/股(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的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其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股票,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认购股份数,对放弃认购的股份不再另行确定激励对象。

  十、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的收盘价。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得出本次授予的684.6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8,009.82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调整前可转债转股价格:21.02元/股

  3、调整后可转债转股价格:20.9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2年5月5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号”文同意,公司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自公司可转债上市之日起,公司未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1=(P0+A×k)/(1+k)

  P1=(21.02+12.48×1.4017%)/(1+1.4017%)

  =20.90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0=21.02元/股;增发新股股价=12.48元/股;增发新股率k=684.60万股/48,840.70万股=1.4017%。

  综上:川恒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20.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5月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