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提示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提示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2)及附注十二、(二)4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荣科科技违规担保合同金额为25,582.97万元(本金)及利息,因债务人未及时还款,债权人向法院陆续申请冻结荣科科技银行账户,于2021年12月31日账户冻结资金余额为1,351.23万元,确认相关预计负债4,997.00万元,荣科科技与该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截至2022年4月27日,尚有24,062.97万元(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尚有3,964.66万元账户资金处于冻结状态,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部分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慧医疗、健康数据和智维云两个板块。智慧医疗、健康数据业务板块,主要是基于临床信息化细分产品和健康大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标准、高效的医疗信息化软件产品和服务;智维云业务板块,主要定位于新一代云服务增值商,以智维云平台为核心,持续为金融、教育、医疗、政府、能源、通信等行业客户提供全栈式云增值服务与标准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双态服务支持,以及选云、上云、用云等解决方案。

  (一)智慧医疗、健康数据

  公司继续以“子公司+平台”双轮驱动的模式进行市场拓展,加速子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快速推进,以实现荣科市场战略的全面达成。

  1、荣科智慧医院解决方案

  整合北京神州视翰、上海米健、上海今创等子公司产品,建立以“数据驱动,生态赋能,开放一体”为特色,以医院数据为核心,依托大数据、AI、区块链等核心能力的智慧化生态赋能中台为牵引,提供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科研、智慧健康的完整建设体系的智慧医院解决方案。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构建医院信息化,以数据中心与SMARThis为核心,打破传统建设思路,从数据层面出发,搭建起医院信息化的框架,接下来继续建设系统功能,把所需要的医疗数据、科研数据收集上来,从而实现智慧医院建设的最终目标。

  2、荣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解决方案

  采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主体医院,整合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资源,搭建一个高效可行的医共体业务信息平台。平台建立了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全员人口、数据标准与术语四大数据库,形成全民健康大数据体系。依托该平台,建立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保障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数字健康城市

  数字健康城市是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数字健康大脑为内核,对医疗健康服务生态实现数字化升级。一是完善健康城市基础设施,奠定数字健康基础;二是基于数据中台能力,构建城市健康大脑;三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健康服务数字化水平;四是融合数字化服务流程,丰富健康城市门户内涵。

  (二)智维云

  公司努力构建全新的云服务生态体系,并积极开拓新的技术、产品与业务,在大数据、云计算及区块链等方面,产生强大的协同效应,为智慧城市、人社、新医保、能源、教育、金融等重点行业客户信息化需求提供高价值、高性能的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简称“智维云服务”。智维云服务涵盖选云、上云、用云等行业解决方案、各类云增值服务以及具备多云管理、资源监控、智能分析、流程管理、自动化运维等功能的运维产品,可以实现客户信息化需求与IT服务的无缝衔接。核心的主营业务包括三大部分:

  1、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专注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善政、兴业、惠民”的城市服务主线,构筑了从顶层设计、咨询规划、平台建设、产品集成到数据运营和生态发展的端到端“一揽子”解决方案和服务,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构建系列赋能产品与高端信息化解决方案的智库服务。

  在政务领域,一方面专注于顶层设计,先后获得“互联网+政务大数据”和“网络文化市场动态监管”两项国家级课题,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参与者,持续推进东北地区“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一系列重大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落地,应用及解决方案涵盖政务服务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领域。实现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将领先的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实践成果转化为政府数字化变革的实现工具和核心驱动力,为客户全生命周期提供端到端的技术与服务。另一方面,依托产业数字化的应用场景优势和数字产业化的数据资源优势,公司面向能源电力、通讯、金融等客户持续研发各类智慧应用及大数据分析平台,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科技手段实现运营机制创新,聚合价值生态,整合市场资源,提供综合化、集约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实现产业数字化,拉动数字经济发展。始终紧跟国家、省级政策方向,为各级社保保障部门提供高度融合的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控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等支撑手段,促进政府智能转变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致力于提升社会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满足感,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智能化公共服务。

  2、智维云平台以及增值服务

  公司继续以具备资源监控、业务管理、应用性能、流程服务、数据治理、决策支持、智能分析、敏捷开发、运维安全与自动化功能的智维云平台为核心,纳管数据中心物理与云化的所有对象,为保障各行业客户业务持续高效的运行,围绕智维云平台提供线上云端运维服务与线下标准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双线服务支持,以及覆盖规划咨询、部署迁移、容灾备份、企业上云等全栈式智维解决方案,转型云增值服务商。围绕物联网、数据中台等新技术,持续完善智维云平台的功能与架构,做好国产化支持与适配,实现从运维场景到业务场景的延伸,探索更多行业解决方案。

  3、智维云解决方案

  公司将选择与大规模的产业集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抓住国产化替代的大势,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确保公司在东北区域的优势地位。规划荣科国产化替代发展策略,努力在未来三年的国产化替代工程中谋篇布局。未来,公司将在党委及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秉承“医疗智能创新价值,健康数据共享未来”的战略目标,努力建立与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国家级科研行业协会工作,积极筹备建设国家级实验室、创新中心,不断提高品牌形象。同时,积极围绕大健康主题,不断完善产业布局;继续加强集团管理体系与销售体系的融合,达成有效的交叉销售,建设面向集团的经营决策分析平台,持续梳理、设计与优化各项业务流程,为公司的业绩提升夯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控制权变更的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国科实业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与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国科实业拟向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指定机构、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实业联合成立的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产数创基金”)转让其持有共计 128,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2%)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权益(包括该等股份项下所有附带权益及权利)。上述交易完成后,信产数创基金持有公司 20.02%的股份,共计 128,000,000 股;国科实业持有公司 1.33%的股份,共计 8,529,042股。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国科实业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信产数创基金转让其持有共计128,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2%)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权益(包括该等股份项下所有附带权益及权利)。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国科实业将其持有的128,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完成了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信产数创基金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关于违规担保的重要事项

  2021年6月21日,公司与债权人中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传媒)、债务人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为国科实业应付中汇传媒10,629,666.00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629,666.00元本金及利息。因国科实业未按期偿还债务,中汇传媒向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1年12月27日公司银行账户因前述担保事项被冻结13,512,311.97元。后续国科实业以自身银行账户冻结方式取代荣科科技的银行账户冻结,于2022年4月2日,公司前述被冻结的13,512,311.97元被解除冻结。后续中汇传媒以追加利息及违约金为由,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追加诉讼请求额19,821,424.73元,公司银行账户于2022年4月24日被冻结金额合计39,642,849.46元。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因前诉担保共有39,646,597.27元账户资金处于冻结状态,前述担保未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年7月21日,公司与债权人中汇传媒、债务人崔万田签订《保证合同》,为崔万田应付中汇传媒的15,200,000.00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5,200,000.00元本金及利息。后续中汇传媒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于2022年1月14日,公司银行账户因前述担保事项被冻结16,468,300.00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崔万田已经向中汇传媒完全履行了债务偿还义务,中汇传媒与公司、崔万田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全部了结,公司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前述担保未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19日,公司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捷能)向盘锦银行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23,0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因盘锦捷能在贷款期间欠息,盘锦银行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国科实业(另一担保方)及自然人霍起就盘锦捷能所欠盘锦银行借款23,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及追讨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2月24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下达(2022)辽1103民初3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名下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账户内存款。2022年2月2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下达(2022)辽1103民初3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名下建设银行沈阳铁西支行账户内存款。法院于2022年2-3月期间陆续冻结公司招商银行及建设银行账户,冻结期间招商银行账户最高余额13,788,533.65元,建设银行账户最高余额21,989,430.69元。2022年4月25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下达(2022)辽1103民初35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2022年4月27日,上述相关冻结已解除,但相关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前述担保未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