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958.03万元,同比上期增长1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4.45万元,同比上期增长74.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177.42万元,同比上期增长718.66%;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同比上期增长81.25%,主要原因为公司围绕战略规划,不断夯实经营能力,加强行情研判,抓好业务开拓,经营业绩快速增长。其中,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受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尿素、钾肥、复合肥价格涨幅较大。汽车商贸服务方面,公司主动应对疫情和缺芯情况,争取优质资源,优化管理水平,提升门店运营能力。医药生产销售方面,受益于国家中医药行业振兴战略,公司加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业务拓展,经营质量不断增强。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0日,授予价格为5.37元/股,最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