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上接D401版) 2022-04-29

  (上接D401版)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8.90亿元,净资产3.6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82亿元,净利润0.6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29、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255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BGHRD2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采选(具体内容以有效经营许可证为准);石料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设施;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矿产开采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93亿元,净资产1.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净利润0.3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0、衢州衢江沿江美丽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迹三巷69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8FWMK0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开发;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维修、租赁;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衢州衢江沿江美丽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3.83亿元,净资产1.3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0.1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衢州衢江沿江美丽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衢州衢江沿江美丽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衢州衢江沿江美丽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1、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

  住所: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6-44号

  法定代表人:张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344076826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5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及收费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开发管理,广告设施租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总资产134.99亿元,净资产40.4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12亿元,净利润-2.7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2、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479室

  法定代表人:杨栋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369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3月17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股权投资;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6.50亿元,净资产2.8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净利润0.0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3、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甬舟高速金塘收费站旁)

  法定代表人:吴向阳

  注册资本:360,66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768682408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总资产85.61亿元,净资产20.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8亿元,净利润0.3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为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4、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瓯路1118号

  法定代表人:吕柱梁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6018182L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09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18.77亿元,净资产17.3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49亿元,净利润2.0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5、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355室

  法定代表人:叶万里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5007099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水产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1.17亿元,净资产6.0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6、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门鹿山

  法定代表人:张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61320199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及收费,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开发管理,广告设施租赁。(涉及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凭证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2.96亿元,净资产23.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00亿元,净利润7.2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7、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司前街25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林智

  注册资本:79,7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28KNCB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12日

  经营范围:建筑用石料露天开采;石料加工;建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设施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维修;技术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0.47亿元,净资产11.9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净利润3.8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8、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湘家荡大道3078号320国道七星收费站房屋

  法定代表人:王任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24506007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320国道嘉兴境内段(不包括嘉兴过境段)、07省道一级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和经路政部门批准的广告牌租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0.12亿元,净资产-0.9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32亿元,净利润-0.5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9、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1层(东侧第一间除外)、2-7层、14层1408室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91265437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5日

  经营范围:经营保险业务(范围详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3.26亿元,净资产27.1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73亿元,净利润-1.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0、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丽健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72554559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0年09月20日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徽杭高速公路安徽段及配套设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前置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除外)。建材、五金、交电、日化、汽车配件销售。投资、广告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开采、加工和销售公路用各规格碎石。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63亿元,净资产4.2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1、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智慧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71,15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558637588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0年07月16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维护、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道路清障服务;自有光缆设施、房屋租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花卉、水果零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82.81亿元,净资产12.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净利润-5.0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2、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十三层1332室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1,162,62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41792982H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服务: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汽车维修与冲洗,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交通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零售:润滑油,卷烟,书刊。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269.42亿元,净资产116.4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16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3、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夏泽村

  法定代表人:武可爽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JT38PX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3月18日

  经营范围: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11.34亿元,净资产6.5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4、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路52号、54号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K8H01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黑色金属铸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77亿元,净资产0.5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20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5、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中山东路县南街48号

  法定代表人:顾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65214633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杭州至上海浦东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养护和营运管理;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53.82亿元,净资产-1.1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71亿元,净利润0.53亿元。

  关联关系: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6、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台州市广场西路1号南侧裙楼

  法定代表人:乔刚

  注册资本:80.72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MA28G3MN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铁路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铁路沿线配套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工程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广告服务;旅行社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8.07亿元,净资产74.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39亿元,净利润-8.7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7、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腰塘边村游客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范雪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MA2DK4BF5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8.57亿元,净资产1.3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50亿元,净利润-0.4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龙新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8、浙江交投大唐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街道永安路288号国际袜都财富中心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叶思厚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JPRD35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皮革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大唐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3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9亿元,净利润-0.0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大唐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大唐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大唐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通过招投标程序开展或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主力军,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均按照招投标结果或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不足预计总金额的80%,差异原因如下: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及实际发生的业务量进行结算,交易双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减少销售商品、采购行为,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期,是正常的企业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在表决通过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的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银保监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饶金土先生、芦文伟先生、金振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交通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注册资本:伍拾贰亿叁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交投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交通集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414,794.24万元、净资产748,317.9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484.07万元,净利润76,586.73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167,184.53万元、净资产764,602.16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9,768.88万元,净利润16,284.21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投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交投财务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交投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原双方于2019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尽管存在原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就原金融服务协议的提前终止提出索赔,原协议的终止将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按照原协议已产生但尚未履行的付款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三)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第二条 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一)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贷款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授信额度不高于80亿元人民币。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四)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信用证及相关顾问服务、委托贷款以及承兑及贴现票据。此外,乙方应积极向银监会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六)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等重大事项须及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二)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乙方出现被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 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一)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甲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四)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六、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交投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防范措施及处置措施

  (一)本公司建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交投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2日内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本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交投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五)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应与交投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交投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投财务公司作为经原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可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业务、担保服务等金融服务,该等金融服务交易便捷,效率较高。交投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相关业务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保证公司存款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次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交投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九、 公司2021年全年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存款业务余额141,084.49万元,贷款业务余额292,500万元,票据余额40,251.59万元,保函余额29,031.41万元;2021年全年利息收入20,698,337.33万元,利息支出8,315.73万元,保函手续费419,921.66万元,票据手续费66,926.07万元。

  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拟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就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投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更能满足公司对资金时效性的需求,同时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意见

  1、交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交投财务公司严格按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防范措施具体明确,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

  3、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8,439,347.18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664,618.9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77,664,618.90元为基础,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3,494,917.47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股利164,959,320.04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270,667,292.55元(尚未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拟向母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2021年度浙江交工拟向母公司分红50,000,000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要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5,702,6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75,140,523.80元,部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出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2年)》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22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用为33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审计报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