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事项均处于前期接触、初步调研阶段,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控股股东筹划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2022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各相关方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事项均处于前期尽职调查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尽调论证和沟通协商,最终能否实施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董事局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拟支付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2年度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1个年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苏洋,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701)。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6,目前拥有4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81人。深圳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截至2021年末有1153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拟):陈志芳,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多奇,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2年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家。

  4、 执业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陈志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刘多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杨志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4年起在本所执业,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多奇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2%,主要是疫情影响了公司产品发货的进度;

  2、公司本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2.5%,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毛利额减少所致;

  3、公司本季度其他收益同比增加143.02%,主要原因是疫情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4、公司本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比下降56.92%,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5、公司本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10.22%,主要原因是本季度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同比增加;

  6、公司本季度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同比下降85.25%,主要原因是本季度同比上年同期收到的联营企业分红减少;

  7、公司本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94.82%,主要原因是本季度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减少;

  8、公司本季度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31.47%,主要原因是本季度公司支付的待付股权款同比增加;

  9、公司本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28.60%,主要原因是本季度偿还了银行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均处于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2、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1,041,666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有效期为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3月4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号)。

  3、2021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王医药研究院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ABRJ口服微乳溶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2LP00488;受理号:CXHL22000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295,298.83元。其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5,687,601.0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6,908,456.30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未进行实际业务经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分红。2021年,虽然国内新冠疫情得到较好的控制,但目前仍出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此外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先后在国内多地造成疫情反复,对公司部分子公司的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为了保障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2021年度未要求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因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1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集团”)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14,318,878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3%,占公司总股本的44.1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均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用途基本为融资增信用途,不存在质押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通知获悉:海王集团因业务需要,办理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解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二、 本次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海王集团质押的股票均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用途基本为融资增信用途,未约定具体解押日期,不存在兑付及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为海王集团,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7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51.62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产品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积:4652.67平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6、最近一年海王集团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海王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7、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股份质押为海王集团的融资增信需要。海王集团股份质押并非是以场内股权质押融资,而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一种增信方式。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海王集团最近一年与公司关联交易、资金

  往来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