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1楼第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现场出席 6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 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王安安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渊恺  陈迪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