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9

  公司代码:688701             公司简称:卓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按照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34,277,372股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27,737.20元,高于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所处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依托自身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环保综合治理解决方案。通过设计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并以工程实施的手段为主,对受污染的介质(包括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体)及环境污染源(废水、废气、固废)等进行修复、处理与处置。经过多年发展,已实现对包括项目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风险管控、持续管理咨询以及运维服务在内的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包含“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等三类业态,共六项细分产品与服务。

  1. 环境修复

  环境修复指依靠技术手段和工程措施的有效应用,阻止次生污染的发生或防止次生损害的产生,使正常的生态结构与功能得以维护或改善,实现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场地、水体的环境质量与生态修复。

  公司提供的环境修复综合治理服务,公司的环境修复业务主要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和水体修复两大方向。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的主要业务以土壤修复类工程为主,是目前国内该领域的综合实力前列的企业之一

  1) 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公司开展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主要为工业场地修复,通过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公司掌握的多项核心技术,涵盖各种类型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涉及铜、锌、铅、铬、镍、砷、锑等多种重金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TPH)等有机污染物,在达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修复目标的同时,减少“异味扰民”,实现高效绿色修复治理的目标要求。

  

  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退役地块修复工程项目

  2) 水体修复:针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公司开展的水体修复项目,采用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控制水体污染、去除富营养化,重建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公司的核心技术“智能河道活水系统”,通过涵盖数据采集、水文水质耦合模型和大数据分析的水环境智慧管理技术,实现水环境智慧配水与智慧水质调控。

  

  温岭市江厦大港水生态修复项目

  2. 工业污染源治理

  工业污染源治理业务是指对工业生产排放污染源,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并建造工业生产末端的排放治理装置,降低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排放物中环境污染源的含量,以满足各项工业排放标准的要求。

  公司的工业污染源治理业务主要集中在医药化工领域,治理的污染物具有污染成分复杂性高、高毒性难降解物质比例大、盐份含量高、水质波动大和生化性较差等特点。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分为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和固废处置三大方向。

  1) 水污染治理:公司的工业水污染治理业务集中于医药化工领域,技术要求极高。针对难处理的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公司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等多项自主技术,为客户提供医药化工典型废水的资源化及分质预处理、新型生化处理及回用的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实现水污染治理、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

  

  华东医药废水EPC总包项目

  2) 废气治理:公司的废气治理业务主要为医药化工及市政领域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减排、处理与综合防治。公司主要通过综合运用“洗涤+吸附-脱附-溶剂回收”等核心技术,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分离,并对分离的有机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工业VOCs废气吸附-脱附-溶剂回收处理工艺包

  3) 固废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在固废处置领域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伴生的污泥处理方面。通过公司独有的污泥淋滤深度脱水技术,对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沉淀物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实现污泥深度脱水,以达到后端可焚烧处置的状态。

  

  丽水庆元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污泥淋滤深度脱水技术实物效果

  3. 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

  公司的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主要是向市政部门、水务公司及工程承包商等客户提供设备代理销售以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改造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代理Xylem(赛莱默)等品牌环保产品,包括泵、搅拌器等。

  4. 主要业务发展策略

  1) 各业务协同发展策略

  由于生态环境中的污染物会以各种形态(气态、液态等)存在于不同的环境介质(大气、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等)中,并发生跨介质迁移、转化或重新分配,在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中会同样面临地下水的修复治理、大气污染的防控以及固废处置等需跨领域协同治理的现实要求。

  针对污染物及污染源的复杂性,公司一直致力于综合治理技术的并重发展。公司作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在项目设计与实施的过程中,将污染源治理业务中的既有技术,与环境修复业务的核心技术结合,形成综合技术优势,能够更有效治理与修复难度高、复杂化的污染物项目。如在土壤修复过程中,通过“ECORs电解催化氧化工艺”对该项目中涉及的高浓度地下水进行同步修复治理,避免了传统化学修复方式导致的过度修复问题。公司已在过往项目实施中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修复技术与污染源治理技术协同治理经验,有效解决了多项行业难点,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综合技术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各业务协同发展策略,还能有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与综合的环保服务。技术优势的延伸使得公司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可以实现定制化与综合化地服务覆盖。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的双向发展,使得公司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地位,各条业务线的盈利能力始终保持在行业前列。

  2) 创新发展策略

  公司将以创新为手段进一步拓展综合环保治理服务的内容,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具体来讲公司计划在以下方面开展创新发展:

  (1)着力拓展资源化利用业务

  环保产业正在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的阶段,着力拓展资源化利用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资源化利用方向的重点技术研发,包括在针对污泥处理与处置领域的核心技术污泥生物淋滤深度脱水技术的基础上,就污泥基生物炭活化等延伸技术的开展研发工作;公司依托在废水治理领域的经验,就有机废水的无害化与资源化相结合工艺开展研发工作;公司以在污染土壤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积累为基础,针对有机污染土壤绿色可持续修复关键工艺开展研发工作。另一方面,公司成立了产业投资与发展部,重点围绕固废资源化、废水资源化方向进行拓展,条件成熟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产业投资,形成有公司特色的资源化利用产业板块。

  

  污泥炭化工艺流程图

  (2)围绕优势主业积极布局智慧环保业务

  智慧环保将会是环保行业接下来发展的一个重点,公司内部设立有智慧环保事业部,聚集了环保专业与信息化专业团队,以智慧治水与智慧治土方面的传感器研发、监测检测模型的搭建与优化,以及环保大数据的共享与应用为重点,开展智慧+环保的融合创新。现阶段公司的智慧环保团队集中围绕公司优势主业进行“智慧+”赋能,已累计开发和应用了“智慧治土、智慧水环境、智慧装备管家、智慧运维”等平台。下一阶段,在智慧环保产品成熟后投放市场,丰富公司综合环保治理服务能力。

  

  卓锦智慧治土数字管理平台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服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与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以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在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业务中,公司以EPC模式为主,同时采用PC、技术咨询及托管运营等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以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其中:

  1、EPC模式暨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客户的目标要求,承担包括规划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集成、工程实施和管理等主要建设工作。公司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在建设完成、满足使用功能并具备使用条件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客户的服务模式。

  2、PC模式暨专业承包模式(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与EPC模式相比的不同在于,在PC模式下项目的规划设计不是由公司完成的。公司根据客户或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项目整体解决方案,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并进行可行性试验后确定项目实施规划,并承担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集成、工程实施和管理等主要建设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

  3、技术咨询模式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前端调查、风险评估、设计规划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等服务。为客户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实施和再开发工作。如针对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提供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方案设计等工作;针对治理业务中的水污染治理与废气处理等项目提供试验研究、工艺诊断以及技术方案设计与规划等工作。

  4、托管运营模式是指客户将投资建成后的环保项目移交给公司,由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负责设施的运营管理。公司根据提供的运营服务内容,定期向服务的对象收取服务费用。托管运营模式有助于公司将核心技术优势与环保项目常态运营相结合,为客户的整体需求提供全流程服务,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公司在EPC基础上拓展的服务模式。

  5、产品销售与服务:在产品销售与服务方面,公司通过代理销售环保设备与产品,并提供安装与维保等服务,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主要客户为各地市水务集团和公用事业单位等。

  2. 营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达成合作,具体介绍如下:

  (1)公开招投标

  公开招投标是指客户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客户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2)邀请招投标

  邀请招投标是指客户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客户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从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客户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磋商或比价,最后从中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在具体业务中,公司围绕自身的主营业务领域,面向重点区域市场,组建了专业性强、经营丰富的营销团队,通过客户拜访、客户考察、展会营销、合作伙伴推介、网络平台等方式获取业务信息,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在经过商务、技术及战略等方面综合评估后,甄别确定目标项目,选定项目销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和客户进行项目技术路径的设计与交流,并在项目成本核算基础上确定项目报价与竞争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针对重点区域逐步开展营销网络建设,依托南京分公司的市场推广,先后承接了“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块地土壤修复项目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施工”、“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等项目,体现了较好的重点区域市场的拓展效果。后续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的不断提升,有助于公司及时调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

  3. 采购模式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采购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与维护,以及采购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与监督执行等工作事项。采购部根据项目经理提交的项目设备、原材料或分包服务等采购申请清单,通过询比价、密封询价、简易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进行采购,采购比选过程中有公司实施部门与内控部门人员参加,确保采购工作合规有效的开展。确定意向供应商后,经内部审核批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在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部对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其开展日常绩效评价与定期考核,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 研发模式

  公司注重科技研发工作,强化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已形成了以“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主体架构的研发体系,公司的研发工作围绕行业技术热点、痛点及发展方向,特别是针对环保工程实施中的应用需求开展积极的定向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研发工作围绕着工业污染治理、环境修复、固废资源化和智慧环保等领域,并在企业研究院下设专业研究所,围绕主业扎实推进各项优势业务领域新技术、新成果、新应用的各项研发工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 发展阶段

  环保产业的发展主要有两条驱动因素:一是过往经济发展中产生和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改善与治理需求;二是与现有工业生产体系、人类社会生活相融合,通过嵌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境,以解决未来可能产生社会危机的环境问题。

  环境污染情况的客观存在、社会民众对生活环境健康的基本需求、国家对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引导与法制化管理等驱动因素的影响,环境修复与治理行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具备长期增长的政策基础和社会需求。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政策标准不断提高,环保产业将会保持长期持续增长态势。

  环保产业同时具有社会公益性与基础建设性,现阶段国内环保产业投入中的较大比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入,因此在行业成长周期内也会受到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环保产业会发生一定的周期波动。但从长期来看,环保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之一的产业地位不会变化,行业能够保持长期的发展与增长态势。

  2) 基本特点

  公司所从事的各个环保细分业务领域均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保行业),环保行业驱动机制具有弱周期性、政策驱动、技术和资质壁垒等特征,具备核心技术和运营经验的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公司的业务聚焦于两大板块,暨环境修复和工业污染源治理。

  以公司主营业务中占比最高的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治理为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具有以下特点:

  (1)隐蔽性、潜伏性和长期性:其污染物质通过食物链对人类健康造成慢性危害,不易被人察觉;

  (2)累积性: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易迁移、扩散和稀释;

  (3)不可逆转性:如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不可逆转;

  (4)治理难度高、花费大:普通的治理技术见效慢、周期长且成本较高。

  我国环境修复行业尚处于早期发展期。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发布之后,在政府的大力投资之下,土壤修复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行业资金来源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的污染源治理业务,主要围绕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开展综合治理。其目标是利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对工业企业和城市生活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行处理并使污染物减少、净化,达到排放标准或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条件。其中工业端废水和废气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例如重金属冶炼工业废水含铅、镉等各种重金属;生活污水富含氮、磷等营养物以及病菌、寄生虫卵;水泥厂、重型工业材料生产厂、重金属制造厂以及化工厂含有污染性烟尘;石油、化工等行业企业会排放含氮、碳氢的有机废气等。

  我国污染源治理行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但仍处于发展阶段。一方面,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区域性分部特征较为明显;另一方面,目前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委托第三方专业环保企业设计、施工及运营服务的占比较低。随着治理标准的提高以及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政策的推进,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比例将会逐步提升。

  3) 主要技术门槛

  环境修复行业涉及环境、土壤、水文、地质、生态、生物、材料、物理、化学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多学科、多领域技术的交叉集成一方面可保证环境修复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对环境修复工作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此外,环境修复企业需根据项目的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分布、防治要求及土地未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提供包含项目调查、风险评估、方案设计、工艺优化、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等在内的非标准化、综合性服务。

  对于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难以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环境修复服务,仅能承接、完成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项目。未来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标准体系的完善及趋严,对于环境修复企业技术水平的要求将不断提升,环境修复行业技术壁垒将愈加明显。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经过数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较强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的企业,业务遍布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体修复、水污染治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等领域,市场范围辐射国内多个省市。

  公司拥有较为全面的业务资质和服务水平,品牌优势良好。公司注重品牌建设,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理念,先后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获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诚信民营企业、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同时公司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等业务资质,通过提供一系列优质的项目解决方案、良好的项目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逐渐于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形成了品牌效应。

  公司的技术水平获得了业界和学界的高度认可,曾获“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领域‘女娲杯’突出贡献奖”等奖项及荣誉,并与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大学、捷克布拉格生命科学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高质量发展”这一新表述,中国经济开始转向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为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时代课题。同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环保产业和环保企业应抓住“双碳”目标带来的科技创新和产业机遇,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赛道,从节能、重构再造、循环利用3个方面,加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

  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国策、减污降碳协同的政策要求对环保行业也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环境服务与能源服务协同发展成为环保行业未来发展的新趋势,运营管理、提质增效将成为未来行业的主题。

  未来环保行业的关注点可从环保运营、环境与能源产业一体化、环保领域技术进步及绿色资产等四个方面进行切入。(1)近年来我国供水及污水普及率不断提高,城市水务建设趋近成熟。垃圾焚烧发电投资建设因“国补”退坡增速放缓。未来,环保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水务及固废领域企业提质增效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值得关注。(2)工业园区作为我国工业企业聚集的巨大载体,环保治理需求与能源需求巨大,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并重将会成为远期发展方向。在光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以及增量配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展趋势下,技术领先的业有望打通供能、节能、环保三个环节,同时实现供能、节能与减污降碳的协同发展,实现从单一环保治理到能源与环保综合运营服务提供商的转变。(3)科技进步引领环保行业快速发展。数字化运营技术有望降低行业成本,而再生水及危废资源化等行业技术的进步,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更能带动企业产品种类的拓展及品质的提高,拉动收入增长,极大提高企业竞争力。(4)伴随我国在区域碳市场领域的探索,国内绿色金融起步较早并获得快速发展。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以及“3060”双碳目标的确立,碳配额等碳资产成为影响企业收入与成本的重要资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1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5%;实现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全面、真实、客观的原则下组织编制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8、《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宜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11:30及13:3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27日16:00 前送达。

  4、登记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897252

  电子邮箱:zoneking@zone-king.com

  联系人:胡愚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项目: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8万t/a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 中标金额:EPC承包总价134,800,011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119,300,011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是否对2022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尚在签约过程中,项目执行将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结算;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亦需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合同金额划分;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了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发的《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8万t/a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牵头人与浙江合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8万t/a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中标范围和内容: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28万t/a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2. 中标金额:EPC承包总价134,800,011元(含税)

  3. 中标工期:4#车间2022年7月底前具备余热锅炉通烟条件,1#、2#、3#车间视冶炼工程及余热发电工程安排确定。预计于18个自然月内完工,最终以实际执行为准。

  4. 招标单位: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阳

  5.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兵团第十三师骆驼圈子工业园区

  6. 公司经营范围:硅、硅合金、硅冶炼炉料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合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注册资本:505万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红

  5.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25幢411室

  6. 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环保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开发,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废气、污水处理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包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量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EPC承包总价为134,800,011元,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119,300,011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3. 本次联合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施情况逐步确认。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是否对2022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公司与上述联合体成员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