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455.06万元,导致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以及利润变化较大。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8,500.91万元,同比增长20.96%。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伟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8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秀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考虑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项目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应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SH)、斯迪克(300806.SZ)、中泰证券(600918.SH)、安科生物(300009.SZ)、科大国创(300520.SZ)、聚灿光电(3007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维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悦康药业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洁雅股份、神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悦康药业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维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50万元,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了解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2022年提供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考虑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伟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工作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董事会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在药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业务拓展、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项目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部分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应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000.00万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4,531.60万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11%。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系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