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超过了项目资金需求量,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并致力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营运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尽量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推进投资活动,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联系电话:0512-8686 0385

  联系传真:0512-8686 0388

  电子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

  联系人:张萍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市场开拓、内部治理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进展,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各委员能够充分基于其专业背景,对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审计沟通协调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慎讨论研究并严格执行相应审议程序,确保公司科学、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9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5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129,0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557,417.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根据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JIANQIANG LIU、高鹏、张萍、刘建国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3,00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JIANQIANG LIU、高鹏、张萍、刘建国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推选何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就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文浩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刘文浩先生辞职报告说明,刘文浩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不足九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刘文浩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董事职责。

  刘文浩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文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何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何鲲先生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鲲的背景及工作经历了解,我们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何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

  候选董事简历

  何鲲先生,197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吴江大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元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华亿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董事;Infinity-CSVC PartnersLtd.董事;苏州华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管理层会议成员;苏州华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决策董事;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凯瑞斯德生化(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市文化产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鹏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禾创致远(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禾创致远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工业园区禾新致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科技企业股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元禾钟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省投资协会副会长;苏州工业园区上市公司协会理事。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它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