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51版) 2022-04-29

  (上接D151版)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30.53万元,同比增长16.6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88.45万元,同比增长1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871.96万元,同比增长20.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3.03%;每股收益1.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05,203.69万元,比上年年末1,532,704.28万元增加11.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48,130.61万元,比上年年末535,863.55万元增加39.6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60393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长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新增门店情况:

  2022年1季度,公司新增门店454家,净增416家,其中,公司自建门店232家,收购门店158家,新增加盟店64家,关闭门店38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8,225家(含加盟店996家)。

  同行业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了9起同行业的并购投资业务,其中,完成并购交割项目7起,交割进行中的项目2起。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赣西益丰与晋国、钟海波、杨春兰、张学田签署《江西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收购框架协议》,收购其重组设立的新公司80%股权,其股权转让价格为3,040万元,涉及54家门店,该项目股权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3月完成。

  (2)2021年12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湖南众信大药房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30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价格为1,380万元。

  (3)2021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益丰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玉山县百草堂药房等42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价格为2,500万元。

  (4)2021年12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株洲市石峰区顺康大药房等3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于2022年2月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价格为768万元。

  (5)2021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与徐州庆元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徐州康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受让徐州康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16家门店,该项目于2022年3月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最终收购价格为1,995.48万元。

  (6)2022年1月,公司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河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河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1,588万元,涉及12家门店,该项目股权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3月完成。

  (7)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益丰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湖北康华大药房有限公司所属9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价格为130万元。

  (8)2022年1月,公司与李兴德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道县人人康大药房人民店等6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资产收购价格为219万元,该项目资产交割手续正在进行中。

  (9)2022年1月,公司与丁军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受让衡阳市石鼓区健壹大药房等3家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资产收购价格为170万元,该项目资产交割手续正在进行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长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5,810,09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1,340.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6,760.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93.71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98.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6,464.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3,7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德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长沙银行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支行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4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中“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目的为: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老店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是升级改造湖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合计500余家直营连锁门店,旨在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品牌好感,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核心工程,涉及IT架构、运营体系、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管理等方面,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准确盘点并管理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高公司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主要情况如下:

  (1) 经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2) 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本次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于2021年3月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43.1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48.1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该次发行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注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于2021年3月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48.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4]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五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334,064.88 万元,实现净利润 35,319.09万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378,484.48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4,740.52 万元

  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34,316.7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1,571.82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培育期为1-2年,该项目第一年属于建设培育期。在培育期销售收入处于爬坡期,各类费销比偏高;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因此,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资额为37,363.77万元,实际投资额为37,385.20万元,差额21.43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