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29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0,1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 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0,166,600股变更为195,216,580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本报告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任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任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任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72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5,216,5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77,251.76元,合计转增78,086,6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3,303,212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拟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