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4版)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2-04-29

  (上接D74版)

  司负责人: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6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719.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 2021年4月27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5号《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4,72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9,7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997.00万元。

  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帐。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管理。

  三、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节余及存放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总收入=每季度利息收入总和

  每季度利息收入=实时本金余额×银行利率×实际存放天数

  实时本金余额:在银行每月末计息并将其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月的本金计算;银行利率:以银行签订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年利率计算;

  (2)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

  2.已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资金1,678.44万元及由此获得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截至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支行账户剩余5,561.74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银行后期结息所致。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6,000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本次增加3,000万元资金额度后,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19,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9,000.00万元。

  五、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公司本着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六、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靖江城北工业园)”、“汽车零部件(海宁)生产基地项目”和“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项目”已完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七、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5号《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4,72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9,723.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997.00万元。

  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帐。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及存放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总收入=每季度利息收入总和

  每季度利息收入=实时本金余额×银行利率×实际存放天数

  实时本金余额:在银行每月末计息并将其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月的本金计算;银行利率:以银行签订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年利率计算;

  (2)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

  2、已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资金1,678.44万元及由此获得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截至2022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农业银行靖江支行账户剩余5,561.74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银行后期结息所致。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6,000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本次增加3,000万元资金额度后,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19,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9,000.00万元。

  五、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公司本着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靖江城北工业园)”、“汽车零部件(海宁)生产基地项目”和“汽车零部件(成都)生产基地项目”已完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