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9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此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项、第7项、第8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办公楼511室证券部.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东68号

  联系电话:0523-89111928

  联系传真:0523-84593610

  电子邮箱:hdzq@hdqckj.com

  联系人:张甜畑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022年4月27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1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52,351.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5,715.93万元。中兴华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386.30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兴华收到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爱康科技(002610)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具有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5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华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为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华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为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58                             公司简称:  华达科技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    √是     □否

  年审会计师姓名:潘大亮、徐晔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三、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四、 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 否

  按上述表格填写前会计期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如有差异)。

  (一) 变更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一) 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在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2.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企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 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 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 假设未来企业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队伍稳定,企业在未来经营中能够保持现有的管理水平、研发水平、销售渠道及稳步扩展的市场占有率;

  10.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1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2.假设深圳市云图电装系统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到期,产权持有人能够续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3.评估基准日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评估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产权持有人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

  (二) 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 未入账资产

  □是  √ 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对2021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2021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1%。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行为,亦没有发现发生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外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林建平____________

  范崇俊____________

  张  艳_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19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了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四)《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关于2021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之《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竞宏、葛江宏、陈琴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竞宏、葛江宏、陈琴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所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其他说明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了《2021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在即将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签名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龙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九)《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十)《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名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及核销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2021年末各类资产价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2021年末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减值及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和个别认定,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151.05万元,转回、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823.78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11万元。

  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和核销情况

  (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151.0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11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3.6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29.9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97.04万元(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255.75万元,计提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1,879.16万元,计提在产品跌价准备571.44万元,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698.17万元,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4,092.52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对2020年购买的深圳市云图电装系统有限公司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以及75%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60.83万元、489.80万元和6.63万元。

  (二)转回、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823.78万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3.43万元,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0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589.27万元(转销原材料跌价准备444.32万元,转销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1,747.29万元,转销在产品跌价准备321.17万元,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873.1万元,转销发出商品跌价准备3,203.39万元)。

  (三)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1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151.05万元,转回、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823.78万元,上述计提、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共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27.27万元。

  以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核销及转销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纳入2021年度财务决算。

  四、备查文件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云图电装系统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32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7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17年1月25日上市以来,实施了3次资本公积转赠股本事项,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作为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参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现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以来通过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赠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赠4股,合计转赠64,000,000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24,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24,000,000.00元;

  (二)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赠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赠4股,合计转赠89,600,000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由224,000,000股增加至313,6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13,600,000.00元;

  (三)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赠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赠4股,合计转赠 125,4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13,600,000增加至439,04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39,040,000.00元。

  二、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