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2-04-29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第5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新旗下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公司旗下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自2020年09月01日起,投资者购入基金时,应阅读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本公司编制并披露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后,将不再编制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2年4月29日起,联泰基金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范围

  自2022年4月29日起,投资者可在联泰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均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联泰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三、费率优惠

  经与联泰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联泰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业务办理的流程、费率优惠期限以联泰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联泰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联泰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或该类份额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或该类份额上述优惠活动。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联泰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限制如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限制为1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联泰基金的安排为准。

  3、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对个人投资者销售。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66liantai.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南方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2年5月9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依据《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本基金自2022年5月9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22年5月10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2年5月9日暂停期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华夏财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夏财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华夏财富将自2022年4月2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4月29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华夏财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华夏财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夏财富客服电话:400-817-5666

  华夏财富网址:www.amcfortune.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558,405,622.4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902,844,961.52份的61.8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58,405,622.4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8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2年4月28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赎回费率的调整

  1、本基金赎回费率的调整安排

  (1)根据本次会议议案,本基金将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的执行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2022年4月28日起,本基金执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4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28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020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2)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具有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4)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除了承担投资被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并且,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7)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8)《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后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职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95046]

  ●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