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林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稿)。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本次出售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事项的自查、论证情况,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1、本次出售的整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本次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标的资产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泰一指尚10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交易对方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方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交易方式及挂牌交易条件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挂牌交易条件为摘牌方需为泰一指尚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债务及泰一指尚的银行负债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本次出售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暂未确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均未确定,且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若经两次公开挂牌转让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公司协商受让泰一指尚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出售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自查后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交易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批准与授权,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购买价格等具体事宜;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资产相关的申报事项;

  3、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资产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等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4、如有关监管部门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政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授权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十三至二十四项议案,暂不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通知详见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150,154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41元/股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27日,公司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三)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且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5.65亿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数量: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5,125,386股*4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21,946,118股的1.18%。

  (三)回购注销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已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登记前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但参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506,720,732股增加至521,946,118股。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金额为25,575,359.78元(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9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29元/股-0.049元/股=3.24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3.241元/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宜。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项19,932,649.11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1,946,118股变更为515,795,96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公司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21,946,118股的1.18%。

  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3.29元/股调整为3.241元/股。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七、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同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5,125,386股*40%)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1,946,118股减至515,795,964股,注册资本将由521,946,118元减至515,795,96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三楼312室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7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5、邮箱:zjfr600070@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传    真:0575-87026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127.34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截至本公告日,富润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39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3.2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浙江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524.72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本次质押后,惠风创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02%,占公司总股本的4.79%。

  ●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4%,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9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2.3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富润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通知,惠风创投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2年4月25日,惠风创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拟用于置换富润集团于2021年8月10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1680万股股票(富润集团质押的该部分股票目前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惠风创投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比例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惠风创投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8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2.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2%,对应融资余额26020万元;其中,将于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惠风创投本次质押股份将用于置换富润集团于2021年8月10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1680万股股票(富润集团质押的该部分股票目前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控股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概述

  (一)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评估机构的评估,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信用减值损失等合计金额为488,434,938.05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拟对泰一指尚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26,320,764.93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商誉减值情况说明

  1、商誉的形成

  公司于2016年6月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了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泰一指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793,742,906.49元。

  2、历年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16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均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包含泰一指尚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2016年至2018年度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2019年度和2020年度,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其差额提取商誉减值准备,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7,573,889.51元;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493,907,612.30元。

  2021年度,由于上述商誉资产组对应的互联网广告及数据营销业务竞争力进一步减弱,盈利能力持续下降,且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拟对上述剩余商誉全额计提减值,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72,261,404.68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216,173,533.37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38.25%,根据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公司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公司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根据上述方法与标准,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216,173,533.37元。

  (三)核销部分坏账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拟对应收款项因债务人均已注销已无法收回的坏账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金额共计26,320,764.9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488,434,938.05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434,938.05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8,434,938.05元。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为本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因核销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向泰一指尚增资5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调整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的财务结构,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进行增资,即以公司持有的对泰一指尚55000万元人民币债权转为对泰一指尚的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泰一指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5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82号A楼16层1601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卢伯军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合并范围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628.13万元,负债总额99,254.53万元,净资产45,345.4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992.94万元,净利润-31,629.11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泰一指尚100%的股权。

  债权构成:截至2021 年 12 月31日,公司对泰一指尚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9,507.24万元。

  三、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对泰一指尚提供借款形成的人民币 55000万元债权认缴本次增加的全部注册资本,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后,泰一指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筹划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泰一指尚100%股权,并要求摘牌方为泰一指尚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公司对泰一指尚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泰一指尚100%股权,本次增资后,泰一指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事项

  本次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进行增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就上述增资事宜与泰一指尚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等)、项目贷款等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在2022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此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对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公司拟为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25,000万元,包含已履行审批程序且实际已为泰一指尚提供担保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已为泰一指尚提供担保的明细情况如下:1、为泰一指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民生银行朝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为泰一指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2,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82号A楼16层1601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卢伯军

  成立日期:201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合并范围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628.13万元,负债总额99,254.53万元,净资产45,34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6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992.94万元,净利润-31,629.11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泰一指尚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福财智大厦3幢810室

  注册资本:1006.66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双双

  成立日期:2014年6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批发;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卡赛科技合并范围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406.28万元,负债总额4,336.71万元,净资产1,069.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2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16.60万元,净利润1,882.40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前述已在履行的担保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其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以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根据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办理具体事宜并逐笔签署借款、担保等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预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括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5,000万元(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0%;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尚未确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实施。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均未确定,且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曾俭华               李生校            葛劲夫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