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2,3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143%,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48.0217% 。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授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3、本次回购注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公司将发布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2,3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644,520股减少为410,762,17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644,520元减少为410,762,170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5707%;其中首次授予189.09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568%;预留44.91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09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192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00元/份。

  2、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55)。

  4、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0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7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4人变为177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9.09万股调整为185.7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91万股不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变为由234万股调整为230.65万股;

  7、2020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7日,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获授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公司实际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76人,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7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410,000,000.00股增至411,837,400.00股。

  8、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3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411,837,400股减少为411,819,1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837,400元减少为411,819,1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10、2021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11,837,400股变更为411,819,100股。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11、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的44.9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失效。

  12、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62,170股;(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有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300股已由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回购注销;有29人所在子公司的当期业绩指标未达成或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D,其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9,900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有3人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60%,公司将对其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20,2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距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12月3日已届满12个月,激励对象共计13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170股。

  14、2021年12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回购注销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58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11,819,100股减少为411,644,52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8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65名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48.0217%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0.2143%。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已完成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411,81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4,718,393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13元/股,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12.77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1,644,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3,995,913.68元。若公司在进行回购注销前已完成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则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2.7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若公司在进行回购注销前未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不需要调整回购价格。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在进行回购注销前未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总金额为11,267,609.50元;若公司在进行回购注销前已完成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总金额为11,241,139.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1,762,17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165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8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二)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165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8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草案)》中回购注销事项的规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资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相关制度的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644,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定位并专注在非标自动化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跨行业的应用与发展,是跨行业的非标自动化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是移动终端行业整机检测设备领先供应商;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公司定位于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行业中后段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精密零部件业务上,公司定位于成为中国中高端精密零部件精密机械加工行业的优秀企业。公司与各行业领先或知名品牌客户合作,使得公司在研发技术实力、快速交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受到国内外行业客户的认可,获得了持续的业务机会。

  在移动终端领域,公司为品牌客户提供各类摄像头检测设备、红外安全检测设备、马达振动检测设备、光感应传感器设备等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整机的检测,拥有行业内最为完整的整机检测方案,是移动终端行业整机检测设备领先供应商。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摄像头检测和标定技术广泛应用于行业内绝大部分领先品牌客户,代表着行业领先水平。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定位于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行业中后段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新能源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是裸电芯制作和电芯装配段设备的领先供应商。公司的叠片、绕胶、真空封装、包Mylar(聚酯薄膜)、压力成型、尺寸检测、包蓝膜、化成分容等生产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领域,技术和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是相关设备的领先供应商。其中,公司的叠片技术,在叠片效率和对齐精度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的化成分容装备,产品系列丰富,获得行业头部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公司的精密零部件及模具产品应用于对精度要求比较高的自动化设备上或作为机械零部件直接对外销售。公司的精密零部件除了部分满足公司内部设备需求,主要对外进行销售,在销售区域、下游客户涵盖领域更为广泛,产品在精度、质量与服务方面能满足包括硬盘、消费电子、新能源、计量仪器、医疗、半导体、LED等国际品牌客户的要求,有较强的竞争力。

  在其他领域,公司为硬盘、汽车、医疗、物流等下游行业的核心设备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概述

  2021年公司围绕3+N业务战略开展经营活动,三大战略业务经营情况符合预期,在移动终端、新能源、精密零部件业务领域的销售规模、产品开发及业务线拓展等阶段性目标均达到规划预期。但N类业务,主要包括医疗、物流、新零售、等受到行业周期性波动及疫情期间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的影响未达预期,收入和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影响了公司整体业绩达成。此外,公司积极开拓国内业务并实现国产品牌零部件资源整合,国内业务占比及供应链竞争力进一步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122.31万元,同比增长7.29%;其中,移动终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5,567.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3.47%;新能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3,512.07万元,同比增长76%,占营业收入的29.39%;精密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5,961.05万元,占总体营业收入的12.01%。三大战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94.8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4.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05%。主要是由于:1、公司着力发展新能源锂电设备业务,相关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但由于动力锂电设备业务拓展期毛利率较低及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等综合因素,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随着业务与产品成熟度的提高,供应链成本与结构的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盈利能力有望得到逐步提升。2、公司主动加大主营业务研发与管理投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人员总数3152人,其中研发人员985人,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总体研发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公司对部分盈利能力较弱、经营风险较高、收入和利润未达预期的业务进行了客观评估和审慎的资产减值测试,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损失; 4、公司2020年参股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受疫情及芯片短缺影响,2021年其业绩未达预期,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其进行了评估减值。5、其他重大诉讼事项也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报告期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围绕3+N业务战略开展经营活动,三大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销售规模、利润实现及业务线拓展等阶段性目标均达到规划预期。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加大动力锂电池设备的研发投入,积极拓展行业核心客户,并完成锂电池生产核心工艺化成分容标的并购,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新能源锂电设备业务在手订单合计超过18亿元。但N类业务,主要包括医疗、物流、新零售等受到疫情期间下游客户投资节奏的影响未达预期,收入和业绩大幅下滑,影响了公司整体业绩达成。公司结合N业务现状及所在的各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业务布局的优化与资源的整合,战略性梳理并关闭了进展缓慢、预期成长性较差、盈利能力较低且经营风险较高的部分N类业务,同时调整国内、国际业务收入与拓展比重,聚焦至行业内具有明确增长点的国内业务方向。公司经营风险得到了控制、资产质量得以提升,也为2022年的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移动终端业务符合预期,AR/VR业务有所增长

  2021年,受下游行业需求拉动、外迁放缓的影响,公司移动终端业务总体达成符合预期。移动终端摄像头测试设备为公司的核心收入产品,市场份额在移动终端摄像头测试设备领域继续保持行业前列。公司长期深耕检测设备应用工序及细分领域,近年来持续布局并积累AR/VR相关检测及装备设备品类的技术储备及能力。2021年,公司在AR/VR产品领域实现销售收入7,400万元,同比增长46.2%。为移动终端业务未来相应业务的持续增长打下了基础。

  2、新能源加快增长,外延并购补齐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定位于锂电制造设备行业中后段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新能源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是裸电芯制作和电芯装配段设备的领先供应商之一。现有核心产品包括:制芯、方铝电芯装配设备、软包/圆柱电芯装配设备。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瑞浦能源、蜂巢能源和中航锂电、国轩高科、孚能科技等。通过自身持续的技术升级、产能提升,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在客户数量、质量、业务占比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有效降低了新能源业务客户结构单一的风险,收入也实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

  公司于2021年下半年成功完成了对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鼎力智能专注于锂电池充放电智能化测试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行业内少数可同时为各类型动力电池(圆柱、软包、方形锂电池)提供锂电池后处理工序整套整线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获得行业内领先客户的广泛认可。本次收购进一步补齐公司在锂电中后段化成分容产业线,完成了公司新能源设备中后段整线的布局,具备了方铝和软包电心装配整线的供应能力。

  3、精密零部件及夹模具领域加快布局,业务有序开展

  在精密零部件业务领域,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精密零部件、夹治具和模具产品,广泛应用于硬盘、消费电子、新能源、计量仪器、医疗、半导体、LED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HW、SEAGATE、MPT、HONEYWELL、ATS、SPEA、ASM等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报告期公司重点加强了精密零部件对内部设备业务自供产能提升的投入,提高了公司新能源业务量产过程中的自制零部件比重,有效降低供应链成本。2021年,公司精密零部件及夹模具业务收入稳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主要客户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品牌客户订单及产品毛利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收入未达预期。公司在精密零部件行业布局多年,长期与行业领先客户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及市场经验,未来公司将围绕现有产业布局与规划保持稳定的产出与增长。

  4、积极布局,聚焦热点需求,整理收入和利润未达预期的业务

  除三大主营业务外,公司对新兴市场和培育型业务也保持关注,并坚持投入研发资源,储备行业机会,培育有持续增长机会的业务线。2021年,公司在AGV领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司定位在光伏AGV及自动化集成与3C产线物流周转AGV及自动化集成业务,及环境检测机器人等。2021年与国内某车载激光雷达龙头企业成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获得其AGV搬运线订单,2022年将继续展开合作。

  (三)2022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延续3+N战略,稳健三大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经营与成本管理、支持主营业务与战略业务的新兴投资活动,优化组织与人力的规划与发展。公司将在保障主营业务增长的同时,也将密切关注新业务发展机会与结构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盈利能力、保持收入与利润的稳态。

  在业务规划方面,公司将稳固三大主营业务占比份额,给予主要的研发投入与支持;优化整合N类及X类培育型业务,聚焦至有明确发展机会的行业;加大国内客户和国内业务占比,同时加快海外业务发展的规模。在经营与成本方面,基于国内业务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国内业务供应链的发展与成本管控,加快战略供应商的合作和采购比重,同时加大自制产能的投入,通过持续的管理优化活动提升盈利能力。战略与投资方面,公司将延续自我发展和投资并行的战略,加快产业投资平台的战略投资节奏,积极寻找能够与公司实现产业协同、补充优质资源、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机会。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投后项目的管理与融合,尽快完成资源整合,形成公司整体竞争优势。人力发展与规划方面,加快推进管理团队年轻化的目标;基于公司各业务单元发展的阶段的不同,制定差异化薪酬体系,强化结果导向以提升公司管理团队工作的积极性。最后,为提升专业决策团队在公司战略和业务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公司将重点强化专业委员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围绕战略与业务方向、人才梯队建设、技术研发路径等发展规划向公司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全面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交流,广泛吸纳各方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为实现销售收入28~32亿元,以上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盈利预测。全球经济形势、国家政策、行业政策、社会环境、市场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都将对公司业务带来直接和间接的影响,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疫情反复导致经济下滑的风险

  2021年全球受到了三种新冠变异病毒的接连挑战,国际间的互动与交往的限制也依然存在,即使部分下游应用行业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速仍无法与疫情开始前所相提并论。常态化疫情防控已成国际趋势,经济恢复也仍需要时间。此外,中美关系近年多变,而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有较大比重的为海外龙头企业,不稳定的国际政治环境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所在行业,或可能导致订单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等风险。因此,全球疫情的不可控性、市场供需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经济的不稳定性,对公司经营业务增速都有不确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变化,妥善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布局跨领域业务,分散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疫情在全球的持续,导致包括芯片在内的众多原材料交付周期延长、价格上涨等系列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销售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有可能带来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公司会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内部通过设计与采购、计划于项目管理协作,对战略供应链协作并对关键器件进行管控,妥善制定应对措施。

  3、国际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出口产品、进口原材料时主要以美元结算。对当期利润有一定的影响。如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汇率变动趋势,通过调整外汇策略并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尽可能规避汇兑损失风险。

  4、项目孵化投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其他业务板块的收入与占比。由于公司早期参与的业务板块较多,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风险及影响。公司将严格规划业务比重,提高管理效率,在业务板块的选择和产品开发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市场和业务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有资源和技术优势的业务与产品组合进行开拓。同时,定期进行业务和产品的评审,及时优化和调整业务方向,以保障需求、资源与技术优势的匹配性,规避早期投入项目的风险。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HUA LEE MING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对《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165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8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644,520股减少至410,762,1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1,644,520元减少至410,762,17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本次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章程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