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41,219.4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59,093,091.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9,093,091.18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元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45,883,664.86元,减去2021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94,678,239.6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2,112,334.08元。
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644,5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3,995,913.68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3、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4、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支901-26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总收入共计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科瑞技术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科瑞技术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科生物、金富科技、皖维高新、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以向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6,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不超过2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8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644,520股减少为410,762,17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644,520元减少为410,762,170元。
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电话:0755-26710011-1688
4、传真:0755-26710012
5、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合计1,990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2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289,8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89,8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融资方式包括不限于纯信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质押,自有资产质押等,担保质押融资金额不超过授信总金额。
以上综合授信期限为1~5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洛特福”)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包含已发生金额)。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洛特福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与关联方邦普医疗、中科瑞智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实际发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56836160X5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珠山湖大道2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薇
注册资本:16,666.67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11-03-10至2041-03-09
经营范围:能源、交通、动力、通讯、大数据系统及相关设备、装置、软硬件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后处理系统、尿素喷射系统、尿素泵、蜂窝陶瓷载体、净化催化剂的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服务;仓储、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通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洛特福净资产为62,418,321.59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766,238.48元,净利润-12,251,384.91元。(数据已经审计)
洛特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洛特福实际控制人为刘薇。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洛特福10.0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洛特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洛特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7.84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收付款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技术”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资产分别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和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部分应收款项已无回收的可能性,部分存货已无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应根据相应的规定进行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进行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6,856.42万元,核销资产总计5,715.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核销资产的应收款项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对本次所有坏账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公司2021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资产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股权投资,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700.00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和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556.42万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依据、方法及原因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拟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合计2,003.4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合同约定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未来市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852.97万元。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确认方法
公司参股公司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特福”)收入及净利润不及预期,未达成2019~2021年的业绩承诺,公司根据洛特福2021年度审计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2,700万元。
(二)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金额为9,556.42万元,计入2021年度会计报表。考虑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83.09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83.09万元。公司将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后续情况处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相关资产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不涉及利润操纵和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从而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充分履职。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购买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新能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27,680万元收购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智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购买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及鼎力智能的评估、审计报告。
根据科瑞新能源与曾爱良、梁红云、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明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一)》(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曾爱良、梁红云、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鼎力智能的42.00%股权为对赌股权,黄明所持鼎力智能的3.04%股权及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鼎力智能的5%股权为非对赌股权。
二、惠州鼎力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曾爱良、梁红云、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交易对手方合称 “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鼎力智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最低值分别为2,000万元、2,500万元、3,500万元、4,000万元。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除2021年度外,若鼎力智能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时,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向科瑞新能源提供现金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任一会计年度需承担的累计业绩补偿金额不超过业绩补偿义务人累计取得的现金对价。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鼎力智能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鼎力智能累计实现净利润)÷12,000万元×(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对赌股权的交易对价)-以前年度补偿金额。
三、惠州鼎力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409号),鼎力智能经审计的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16.38万元。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鼎力智能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鼎力智能未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股权转让款及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科瑞新能源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向对赌股权交易对方曾爱良、梁红云、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52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科瑞新能源应视鼎力智能完成本业绩承诺情况,履行对赌股权第二期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由于鼎力智能未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科瑞新能源无需向交易对方曾爱良、梁红云、宁波金亨恒源瑞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项。
五、惠州鼎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2021年鼎力智能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鼎力智能2021年底部分海外订单验收延迟,收入未能在本年度确认;为稳定团队、促进公司发展,相对2020年,鼎力智能加大了对核心骨干员工年度奖金。目前,鼎力智能的产品获得新能源行业品牌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手订单充足。2022年,鼎力智能将强化预算及精细化管理,确保业绩承诺顺利达成。
六、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约定,在业绩承诺期间,如鼎力智能触发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条款,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须向科瑞新能源进行现金补偿,但后续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向科瑞新能源进行现金补偿。
公司董事会对鼎力智能未能实现2021年度业绩承诺事项深表遗憾,并向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加强对鼎力智能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