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这一主线进行业务拓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尤其在激光核心器件业务上取得亮眼成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重点如下:
激光投影生态链朋友圈,进一步验证了公司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
第二,公司TO C业务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峰米自有品牌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36%提升至56%,逐步树立峰米自有品牌的产品形象,业务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峰米科技整体毛利率提升了近4个百分点,主要系峰米自有品牌收入提升、产品毛利率提升所致,其中峰米激光电视业务较去年同期,毛利率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主要系自有品牌的高端电视收入占比提升所致。
2022年以来,国内多地疫情反复,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公司一季度收入和利润双双承压,其中商教业务和影院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为明显。公司商教业务收入同比下滑48.73%,但公司重点布局高教市场,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影院放映服务业务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个别地区阶段性停摆,报告期内影院放映服务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1.58%且毛利率下降4.54个百分点,是公司本期利润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2、利润影响因素分析
在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9.46%,同比增加1,816.73万元,主要是市场投入费用增加1,415.38万元,主要系公司实施积极的市场竞争策略,加大 C 端市场投入和自有品牌建设;
为重点激励对公司未来新增长曲线起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公司于2021年推出了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股份支付费用为2,53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1.16%;
综上,公司本期利润相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差异。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74.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44.16万元。
3、创新业务进展
(1)车载显示业务
汽车的智能化已成为未来汽车领域的发展趋势,智能座舱对车载显示提出了新的需求,激发了激光投影显示在车载显示的创新性应用,如提供驾驶辅助、乘员的人机交互体验和娱乐等功能,包括车顶天幕、车窗透明显示、娱乐大屏、AR-HUD、智慧表面、智能激光大灯等,车载显示的市场空间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了进入国内外汽车行业供应链的准入通行证,对公司进一步拓展车载激光投影显示业务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公司已成功与部分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展开合作,预计疫情恢复后,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的各大型车展,展示与整车厂商的合作成果。
(2)AR业务
公司在AR领域的技术研发取得了突破,成功开发AR核心器件模组,可实现全彩、动态和高分辨率显示效果。目前公司已受邀参加2022年国际显示技术大会(ICDT 2022)研讨会,并计划结合AR技术的进一步优化情况,在今年内分阶段展示相关研发成果。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1月作出(2019)京73民初1275号、(2019)京73民初1276号的民事裁定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驳回台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报告期内,针对美国发明专利US9,024,241的发明人相关争议事项(案号:19-cv-00466-RGD-LRL),公司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进行和解并撤案。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美国仲裁协会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01-22-0001-2735),原告GDC开曼和GDC BVI以公司未能协助其上市构成违约为由,向美国仲裁协会提出了针对公司及香港光峰的仲裁申请,涉诉金额合计3,800万美元。
4、报告期内,子公司光峰小明、北京峰米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22)浙01民初157号),深圳万播科技有限公司以光峰小明、北京峰米侵犯了其拥有的ZL201930556138.3号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并支付侵权赔偿金人民币300万元。
(二)无效宣告请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作为专利权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2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涉案专利分别为ZL200810065225.X、ZL201510464408.9。子公司北京峰米作为专利权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1起(案号:6W120359)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涉案专利为202130075102.0号外观设计专利。2022年3月,子公司北京峰米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案号:6W120283),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撤回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声明,本案审理结束。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作为请求人针对台达公司提起的3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中。2022年1月,子公司北京峰米对深圳万播科技有限公司“投影仪(T6)”(专利号:202130243902.9)的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案号:6W12071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英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峰科技”)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688007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
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23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n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国家发展策略、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历史数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定价原则明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目标迎难而上,在复工复产、企业管理、市场拓展、企业文化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张伟、王英霞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52,756,90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539,474.6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37%。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1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