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保险、信托或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72.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46.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6.7亿元。
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接受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9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或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5.83%;实际担保余额为24.56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83%。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5.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9,697.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获得担保额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97,188.62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85,632.82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93%。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021年全年公司计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1,324.22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成本减值计提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金融工具减值。
2021年全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6,899.16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如下:
(1)2018年2月,公司以货币资金1,360.00万元收购了山东聚润环境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山东聚润环境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商誉1,325.13万元。
山东聚润环境有限公司筹建的危废处置中心由于受到疫情和大环境影响,融资进展缓慢,导致项目土地流拍,而且山东省目前已建成多个处置中心,危废处置收益下降,即使项目建成,后期盈利能力亦会降低,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决定放弃该项目的建设,对应的商誉在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1,174.39万元,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325.13万元。
(2)2018年2月,公司以货币资金37,100.00万元收购了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32,930.14万元。
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受上游原材料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毛利率下降;部分运营项目合作到期后终止、新客户开发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电解铜产量减少。公司对收购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2,799.72万元,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21,738.20万元。
(3)2016年11月,公司以货币资金及发行股份共95,000.00万元收购了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36,939.15万元。
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建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新项目无法推进,再加上工程项目周期长,回款慢,导致收入大幅下降;部分水厂在试运营阶段,出水量按保底核算,尚未达到正式生产的保底水厂量。公司对收购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5,015.56万元。
(4)2016年11月,公司以货币资金及发行股份共32,462.46万元收购了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23,002.22万元。
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自2020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在建工程进度缓慢,加上PPP项目工程周期长,回款慢,导致公司承接新项目的压力增大。截至2021年底,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收入和利润均呈下降趋势,存在商誉减值迹象。公司对收购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9,975.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97,188.6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32.82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5,632.8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蒋健明、何澜,公司监事何巧玲对本报告投弃权票,理由如前表。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政策情况及公司竞争优势
(一)行业政策环境
(1)水环境治理行业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分别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聚焦重要湖泊推进保护治理、推动大江大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具体阐释。《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批专项规划和重大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全国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加快创新。当前,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矛盾尚未根本缓解,水环境状况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突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提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有效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2021年,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环境保护作为基建REITs聚焦的七大领域之一,可减少生态环保企业对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依赖,对盘活存量资产有重要意义,多项举措有利于改善生态环保行业企业当前的资金困境。在政策持续深化、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融资环境改善的背景下,将给公司的水环境业务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2)环保危废行业
自1995年我国出台首个关于危废处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起,逐渐在危废处理的基础设施、信息披露、标准制定等各方面进行了政策制定,已形成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核心,覆盖从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到资质、监管的危废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长期以来产废企业为逃避高额危废处理费用,存在瞒报现象,导致危废处理量远小于实际产生量,行业主要由监管驱动。随着监管趋严,释放行业潜在空间。
2020年审议修订的新《固废法》和新《危废名录》,加大了对工业固废、危废处置等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使危废产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本次危废评估方案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省级组织为主,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效果,提升企业违规成本,危废监管严格化趋势持续。
危废企业实际经营规模远低于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持证规模,实际处置率非常低。主要原因包括①供需种类不匹配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危废种类繁多,共分为46大类479种,88%的危废处置企业仅能处理5种以下危废种类。②由于环评和建设期长等因素,许多危废企业拥有牌照却无实际处置能力。③区域错配,由于危废运输的特殊性,一般采用就近处理的方式,导致有些产能的区域分布错配。从而使得危废产能缺口极大,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
(3)循环经济行业
2021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随着《规划》的实施,“十四五”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必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在十四五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
公司凭借在生态修复领域深厚的积淀和环保处置、服务领域全面扎实的专业能力,在水生态修复、工业危废处置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并将其结合于公司三大主业,提升公司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同时,公司以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力,将更多、更高效的工业固废资源化、产品化的科研成果,应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公司生态工程、环保工厂运营及循环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集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价值提升产业链,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产业提升、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400余项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专利,并掌握130余项危废处理技术专利,以综合技术体系创新优势持续引领生态环保行业发展。400余个优质生态、环保及循环经济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发展区域打造了80多个标杆项目,助力中国核心城市带绿色发展。
生态业务方面,公司继续稳扎稳打,重点布局地方财政状况良好,融资推进顺利的地区,虽然生态工程业务量出现收缩,但项目质量保持了较高水平,对公司整体业绩起到了良好支撑,仍是公司经营的重要方向之一。
环保业务方面,公司依托现有危废处置平台,不断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速环保技术的更新迭代,升级环保工厂的管理运营,做大做强危废处置业务。报告期内,危废处置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52.72%,实现毛利2.04亿元,同比增长65.82%,业务实现了较大突破。
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公司布局废旧家电、废旧金属材料、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拆解领域,和大型央国企开展废钢和不锈钢、废纸、铝、电子产品等多品种的业务合作,业务有序布局,快速发展。作为公司全力打造的环保板块全产业链平台中的重要一环,公司积累了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和上游供应商资源,下游客户多是大型的国有公司和行业龙头,且账期短、资金回收有保障。该业务板块积累的丰富的上下游资源,也为布局产业链中的其他业务提供基础。
二、公司主要业务
1、生态业务:公司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智慧水务”的理念,联合旗下设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水处理公司等,向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水生态优化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通过EPC或PPP的形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水景观提升、乡村污水处理等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2、环保业务: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
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
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
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
3、循环经济业务: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业务,以规划调整城市或区域的产业结构为出发点,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最大限度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的目标,最终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该业务主要包括废旧家电、废旧金属材料、电子废弃物、废旧汽车等的拆解回收和发展中的深加工业务。
三、2021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端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份。站在新起点上,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积极践行年初设定的战略目标,重点部署PPP项目收尾及结算工作,加大对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及固废处置业务的投入,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7亿元,同比增长20.18%。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对利润造成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目标,推动生态建设业务的实施和收尾,拓展精品项目,积极发展固废处置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其中:
生态建设业务(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实现营收34.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56%,实现毛利9.10亿元,是公司业绩的重要支撑。
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实现营收62.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9.76%,正逐步实现规模效应。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为地方政府重点发展和支持项目,获得一定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该业务实际毛利1.50亿元。
固废处置业务实现营收5.05亿元,同比增长52.7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81%,实现毛利2.04亿元,同比增长65.82%,业务实现了较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项目结算力度、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并通过多重途径盘活资产,加速回笼资金,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135.07%,较上一年同期增长30.41%;同时资金周转较快的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和固废处置业务在报告期内得到较快发展,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出现明显提升。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亿元,同比增长201.1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费用率0.32%、管理费用率5.74%,财务费用率8.11%,和上年度基本持平,费用控制工作表现良好。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2.47亿,负债330.71亿,资产负债率73.0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154.53亿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47.17亿元,较期初减少20.12亿元,占公司全部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0.52%,占比较期初下降13.66%。因此,公司短期债务的金额和占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风险可控。
总体而言,公司债务情况良好,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长期债务占比增加,短期债务风险可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新世纪评估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新世纪评级关于下调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存续期债券“20东林G1”债项评级保持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ifa.jd.com/)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3日10时至2022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司法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的股份,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公示的竞买公告。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2月30日)以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巧女、唐凯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何巧女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拍卖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