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对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967.12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雨燕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注册资本:1,123.6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水库路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农业、林业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软件开发、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林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植保飞防科技服务;肥料批发、零售;消杀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消杀服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农用植保无人机集成组装、生产;无人机驾驶操作培训;农业机械的组装集成、生产;农业及林业机械设备的维修;农药销售(非仓储);农药助剂的生产与研发、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雨燕智能资产总额为1,566.2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5.39万元,净资产为190.86万元;2021年度,雨燕智能实现营业收入2,183.36万元,净利润85.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市深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雨燕智能36.49%的股权,公司业务骨干王志国担任雨燕智能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雨燕智能第二大股东为合伙企业,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莫谋钧为此合伙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2、名称: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辉
注册资本:4,209.5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刁镇水南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日
经营范围: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生物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菌肥、复合肥、有机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建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橡胶制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不含危险品)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绿邦作物资产总额为22,703.07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0.17万元,净资产为9,862.9万元;2021年度,绿邦作物实现营业收入29,035.96万元,净利润1,055.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时豪先生担任绿邦作物董事一职,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普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年”)、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标正”)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东莞分公司”)。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结合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及诺普信东莞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及诺普信东莞分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4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和国内优秀经销商深度合作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帮助优秀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使其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与优秀经销商的共赢。公司及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其他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一)其中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2亿元, 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二)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供应链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在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下,可调节额度给公司下游配套企业使用,在上述额度下,公司拟为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配套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与银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三)剩余可调节额度由控股经销商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上述符合条件的单个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与各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下游配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非关联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51%或51%以上的具有良好合作信用记录的下游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个经销商最高不超40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游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贷款资金的用途用于农资产品采购,扩大业务规模;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诺普信提供反担保,经销商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并要求所有参加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四)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占总资产的0.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150万元,占净资产的15.90%,占总资产的6.03%。
(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3%,占总资产的1.98%。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35.07%,占总资产13.31%。
(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控股子公司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康生态”)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前海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1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公司为润康生态向银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革
注册资本:6,619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大楼1楼105室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肥料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土壤改良及土壤修复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生态环保产品、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农田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环境资源利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园林景观工程;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信用等级状况:良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6.9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莫谋钧先生兼任润康生态董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一年止。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 风险防控措施
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润康生态其余股东代表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贷款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润康生态其余股东代表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反担保措施,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占总资产的0.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150万元,占净资产的15.90%,占总资产的6.0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3%,占总资产的1.98%。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35.07%,占总资产13.31%。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田圈”)根据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嫩江嫩诺”)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漳县田田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向嫩江嫩诺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收取资金占用费。嫩江嫩诺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的议案》,同意田田圈为嫩江嫩诺和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嫩江县军民路1082号
法定代表人:管延沪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种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农副产品销售;仓储;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
成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45%,嫩江市二十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持股55%。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洛村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530.6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包装种子、化肥、农机具经销;农药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5年8月5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临漳县金农农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目的及用途
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均为公司参股公司,亦是重要下游客户,因目前各自业务规模扩大,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申请借款,用于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2、资助金额
嫩江嫩诺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临漳县田田圈借款不超过800万元,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
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4、资金主要用途
田田圈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参股公司农资采购供应、日常经营用款等。
5、财务资助利息
田田圈按年化百分之十贷款利率与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结算资金占用费。
6、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风险防控措施
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受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为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3,781,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公司不忘初心、紧紧咬定目标不动摇,紧紧围绕“严字当头、真抓实干、样板有我、有我必胜”经营策略,狠抓核心价值观践行、狠抓“一个大品/套餐-技术服务的品牌战略”落地、狠抓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推动农药制剂业务全面深化发展,积极布局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创新业务。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0,057.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2.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30.76万元,同比增长108.20%。其中:
农药制剂业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67,109.06万元,同比增长18.18 %。田田圈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经销商34家,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72,674.55万元,同比下降4.64 %。其中农药制剂86,094.27万元、化肥68,460.91万元、农业服务18,119.37万元(主要种子农机、耕地播种打药、收割烘干仓储、农产品贸易等)。
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0,273.62万元,同比增长69.97%;净利润771.35万元,同比增长214.23%。
第一部分:农药制剂
公司农药制剂业务以从事农业生物高新技术产品(主要是农药制剂和植物营养)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以全品种农资分销为切入点、以植保技术服务为核心能力,致力于打造领先的农资分销和区域性农业服务平台,延伸发展成为农业综合服务商。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药制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植物营养产品。
杀虫剂是用来防治作物害虫的药剂,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系统、抑制能量代谢、干扰激素合成等方式控制害虫;杀菌剂主要防治因真菌、细菌、病毒、线虫等引起的作物侵染性病害;除草剂通过选择性杀死杂草,减少杂草对作物的不利影响。
植物营养产品选用高纯度、高含量、食品级原料,按照植物营养的科学理论,采用先进的配方生产工艺配制、含有大量、中微量元素、植物刺激素和生物源活性物质的液体或固体全营养多元复合肥料,其配方可根据作物营养规律和土壤养分状况设计,因此可用于各种作物。
基本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疫情的反复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暴涨等因素,我们依然坚定一个大品/套餐-技术服务的品牌战略,坚持回归根本、深耕制剂主业、走绩效经营道路。
我们明确通过样板片区真正落地战略和集中市场策略,聚焦打造大品/套餐-技术服务的样板市场,构建高占有率的品牌势能高地,输出方法和模式。
我们以新研发为核心策略,从用户需求出发,创建整合式研发的工作新模式,推动关键产品的技术突破,打通研发、市场和营销三位一体的工作方法论。
我们坚定渠道价值主张,优化渠道布局。各子公司客户分营管理到位,通过网格化布局,商圈有客户、客户有大品的格局初步形成,客户快速成长,渠道张力显著提升。
我们更大力量抓产品质量,彻底落实核心大品制程全控制要点,全面提升了质量水平,在农业农村部的年度市场产品稽查的4800多个问题产品中,公司产品零问题。
公司的田田圈业务发展和有效治理两手抓,经营质量不断改善,深化与制剂业务的融合,优秀样板持续发展。
这一年,我们不断深化人才发展、践行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方面更细更实。强化总部能力建设,后台职能价值创造更加突出;“数字诺普信”建设卓有成效,助力业务开展更加高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关键工作,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第二部分: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
我们聚焦高品质农作物产业链经营,公司创新探索出“公司+承包户”模式,当前重点布局云南基质蓝莓、海南燕窝果和火龙果,以单一作物为突破点,引种或选育优良品种,构建产业链的综合运营能力。在产业链上游建立了“作物科技研究院”,开拓品种引进、选育繁育、种植管理技术等科研工作;中游建设“农业科技产业园”标准化种植,推动农业工业化生产管理;下游构建以品质为中心,打造地标农产品品牌与高效率分销渠道,致力于创建出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样板,引领产业创新和效益提升。
2021年,围绕构建单一特作物全产业链经营,我们严字当头,狠抓落实,继续深入实践“一个作物产业链经营MVP注探索”。海南红心火龙果进入采收期,完成燕窝果种植布局。云南蓝莓如火如荼大力拓展推进中,2021年5月完成建园定植的基地,在2022年一季度首获产出,极速出效、结果喜人、未来可期。
注:MVP是来自于Eric Ries所写的著名创业书籍《精益创业》,MVP(Minimum Viable Product)即:最小化可行产品。是精益产品开发的核心思想之一。
这一年,我们致力深潜作物基地产业园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与外部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大批量专题科研试验,吃透种植生产技术,不断迭代建园技术水平,持续优化管控降低成本。
这一年,我们逐步形成并实施园区管理体系化的方法论。全面推行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动数字化阿米巴经营,通过预算、围栏值、成本管控和巡园管理等等,压实管理责任、精益求精建立农业工业化运营体系。
这一年,我们建立了具备农业特色的基本工作制及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后备人才的储备管理。总部管委会+园区经委会两级组织,责任下沉一线,园区基地目标/计划的量化管理,推行月度细化经营管理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
1、产业基金投资广东诺禾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的议案》。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禾”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详见2021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产业基金拟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4,803.9216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196.0784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禾的资本公积金。公司同意上述增资,并放弃对上述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该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到账,2021年9月28日,该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2、受让广垦太证基金份额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通过受让康地饲料添加剂(北京)有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合计11.225%的基金财产份额,参与投资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2021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受让产业基金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基金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10亿元。公司拟与有关方签署《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10月19日,该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3、产业基金投资广东诺鲜果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鲜果”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详见2022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产业基金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该资金于2022年2月28日到账,于2022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出售资产
1、转让参股公司
(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聚焦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拟将持有三农盛世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26%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并收到第一笔转让款,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
(2)2021年1月4日-2021年12月24日,公司共召开13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处置34家参控股子经销商的议案,其中参股35%的27家,控股51%的7家。
(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1、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提名卢柏强先生、高焕森先生、王时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会议决定提名曹明章先生、伦妙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8月25日,工会委员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朝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3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22,793.03万元,期末余额为29,008.9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16,347.79万元,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5,298.57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1,450.16万元,本期核销或转销73.67万元,其他变动102.68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20,019.8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465.64万元,本期计提790.46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0万元,本期转销895.93万元,其他变动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360.17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1,696.11万元,本期计提 606.01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2,302.12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651.31万元,本期计提 1,040.99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1,692.30万元。
(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2,631.70万元,本期计提 1,051.80万元,其他变动49.43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3,634.07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442.64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7,442.64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