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因向客户销售电线电缆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销售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前述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大宗商品铜材。

  2.投资金额: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也存在行业政策、资金、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2022年4月25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决定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品种:

  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cu。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地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六、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可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2022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 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单位:元

  

  注:2021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

  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应资产情况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2)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2、 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单位:元

  

  注:2022年第一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为正数,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 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9,918,177.98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497,213.66元,减少2021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8,415,391.64元,减少公司2021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217,024,477.40元。

  2022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2,423,028.4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0,180,226.75元,增加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603,255.15元,增加公司2022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9,450,844.97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 董事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 独立董事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年 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将2020年度销售运费的列报予以追溯调整,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

  2、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对2020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3)对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4)对2020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执行解释第15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无需调整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期初数,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永翔腾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以下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永汉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

  住所: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新结村牛田岭组沥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永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塑料、新成品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加工、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52万元,净资产334.84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9.1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永翔腾尚未正式营业。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郑永城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郑永城先生控制的永翔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永翔腾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经营能力,提供的聚烯烃护套料试料经检验为合格产品,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及子公司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条款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采购行为,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中所占比重不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复核评估,为是否继续进行交易提供决策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2022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采购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董事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获得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2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属于电力电缆类,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特种电线电缆相对于普通电线电缆而言,在用途、使用环境、性能以及结构等方面有别于常规产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使用条件较严格、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往往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生产。主要品种有: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高性能铝合金电线电缆,防水电缆、防蚁电缆、分支电缆等。

  (二)行业分析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必要的基础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建筑、交通、通信、工程机械、汽车等各个领域。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的配套产业,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

  1、总体规模

  我国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具有较长时间的历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和完整的工业体系,参与电线电缆制造的企业数量较多。截至2018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数量有10,0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为4,049家。

  2、区域分布

  从地域分布上来看,2018年我国4,049家规模以上企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企业数量为2,224家,占全部企业的一半以上,华东地区线缆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和浙江省。华南地区位居第二,线缆生产企业数量为657家,主要集中在广东省。

  (注:以上数据均取自深圳市盛世华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2025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研究报告》)

  3、线缆行业构成情况

  我国线缆行业呈现出产业规模大但集中度低的特点,缺乏全球性的较高品牌知名度和技术及品牌附加值。从产品结构而言,高端产品研发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线缆产品的同质化竞争状态明显。国内市场需求占主体,经过快速发展期,进入了平稳发展期。

  4、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供给侧改革的指引下,线缆行业大幅减少了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投资,转而努力提升创新能力,改善产品结构,倡导绿色、节能制造技术,引领了线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而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必将给线缆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将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2)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提升还有很大的投资空间。未来几年,我国的电力、铁路、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仍然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这都将给线缆产业提供许多机遇与稳定的市场。(3)一带一路带来的出口机遇快速扩大。我国具备相对齐全的产品链和产业配套链,同时随着我国线缆产品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制造业体系不全以及制造能力不强,基础设施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仍有着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和吸引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的需求,为我国线缆产品的输出、产能输出和海外投资提供了新的市场和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促发展,全面推进“金龙羽”名牌战略,质量优先战略,差异化竞争战略。立足于珠三角发展壮大,自2007年以来连续多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2014年获得“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称号。经过近20年的持续较快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领先的民营企业之一,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高压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收到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子公司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110kV交流电力电缆、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框架招标部分项目。预估此次中标金额为29,371.2051万元。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锦添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开发固态电池相关技术及产业化的框架协议>的议案》,电缆实业拟在五年内投入不超过三亿元人民币与锦添翼共同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推动研究成果产业化。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032、2021-032)。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2-02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经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06,562.2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9,497,546.02元。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794,109,503.09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01,896,310.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97,655,748.16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3,333,539.58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86,5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2022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银行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

  2、为了有效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可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或子公司惠州电缆将为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条件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无需就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5、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关联董事郑永汉、郑焕然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在公司住所地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