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口径)44.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94%。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0.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8.78亿元。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2%;基本每股收益0.62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批准之月起,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8.4万元/年(含税)调整为每人9.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9.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邹淦荣、吴卫、李道勇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内相关理财合同及协议的签署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理财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且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该票据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65.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2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6项、第8项至第10项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及其他相关公告;第2项及第7项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其他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第8项、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3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