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仍为不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华阳集团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8,563,633.8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842,706,166.50元,2021年度使用人民币45,857,467.39元;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52,531,906.95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22,296,366.11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30,235,540.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57,467.39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3,166,000,000.00元,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3,136,000,000.00元。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2020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和人民币1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2,358,400.8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用账户进行现金管理。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子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2021年度公司根据收入准则对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费用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将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运费等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应计入营业成本核算。为保持对比口径一致,故相应调整2021年数据。

  法定代表人:邹淦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子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