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22-019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6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董和玉、王晶、孔治国、王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购买或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05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注册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资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永锋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锋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539,582.32万元,净资产2,338,453.7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 7,356,870.20 万元,净利润364,287.26 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永锋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88,982.06 万元,净资产2,374,481.79万元;2022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1,395,828.42 万元,净利润36,204.79 万元。
永锋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永锋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双方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交易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逐次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均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定价依据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参照行业公认的标准或市场价格履行,交易条件和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一般市场交易原则。董事会在审议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董秦川,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其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因素,并综合考虑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收费标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拟在一年内(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以借款形式向公司累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超过5.2%。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董和玉先生、王晶先生、孔治国先生、王鹏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锋注册资金:36,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747811805G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资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44%,刘锋持股20.37%,林旭燕持股10.19%,刘锋为实际控制人。
(三)永锋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永锋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锋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539,582.32万元,净资产2,338,453.7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 7,356,870.20 万元,净利润364,287.26 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永锋集团(本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88,982.06 万元,净资产2,374,481.79万元;2022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1,395,828.42 万元,净利润36,204.79 万元。
(四)存在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永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3,733,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拟在一年内(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超过5.2%。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协议签订等具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永锋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本年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28.48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改善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1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343.87万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账款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公司按照客户性质及信用风险为共同风险特征。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具体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信用风险较低,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1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及能耗政策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公司对该客户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了分析评估后,按照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635.85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损失率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6.61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37万元。
(三)存货
公司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9万元。
(四)其他长期资产
1.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明细
(1)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9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部分联营企业受区域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下滑而产生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川蜀捷运业有限公司及北川羌族自治县富通旅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预测数据以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为基础,预测未来五年现金流量,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折现率,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成都锦湖长运运输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明细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80.66万元。
单位: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43.8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43.27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43.2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财务概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63,473.6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9,707,027.4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70,702.7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26,988,555.6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49,923,706.5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26,988,555.68元。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618,684.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2日(周四)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蔡亮发、财务负责人赵卫国、独立董事葛永波、董事会秘书曹洪。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产业,是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和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坚实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经济布局、人口结构分布、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等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交通运输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旅客出行逐步向定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模式转变,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与持续反复,进一步加速了传统道路客运出行趋势改变,全国公路客运量从2019年的130.12亿人次降至2021年的50.87亿人次。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系列纲领性文件针对目前道路运输存在的瓶颈提出由“保基本、兜底线”向“悦其行、畅其流”转变,推动了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各种交通方式由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扩大优质运输服务供给、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构建高效货运服务系统、发展现代邮政快递服务、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也给道路客运行业及转型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公司是专业从事道路客运的国家一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四川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位居2021年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第十五位,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客运站数量、客运车辆、线路资源以及每年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等规模实力及竞争能力方面长期位居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第一位。公司将紧扣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及道路运输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发挥道路客运灵活便捷的比较优势,加大在内循环背景下的补短和挖潜,稳步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发展,打造基于移动终端的“智慧出行”服务,发展定制客运、共享交通、网约出行等需求新业态,寻找更长期、更稳固的发展道路,并通过探索专有物流细分市场,逐步从同质化竞争向综合物流服务转型,积极开拓道路客运新兴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服务和汽车客运站经营,其他业务包括汽车后服、汽车租赁、物流、旅游等。
1.汽车客运业务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由公司提供客运车辆在各客运站承运旅客,向旅客收取承运费用;另一类是公司提供车辆给有旅游、通勤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收取运输服务费。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班车客运、旅游包车、通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公交、租赁客运和城际出行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类营运车辆4,611辆,较2020年年末增加128辆;客运线路798条,较2020年年末增加12条。
2.汽车客运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经营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根据现行汽车客运行业规定,班线营运客车需进入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各地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根据站级,按照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营运车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客运站30个,其中一级客运站10个,主要分布在成都、绵阳、遂宁和眉山等地,在我省道路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
3.其他业务
公司依托传统客运产业优势,开展城际出行、汽车后服、汽车租赁、旅游等协同业务,并积极寻求机会探索物流产业,上述业务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及 四、主营业务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和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葛永波、何俊辉、刘学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70.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6.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9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亿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业务发展等多种影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9,163,473.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9,707,027.46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9,707,027.46元为基数,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11,970,702.75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26,988,555.68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618,684.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购买或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50万元。
公司董事董和玉先生、王晶先生、孔治国先生、王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之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4名董事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一年内(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超过5.2%。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公司董事董和玉先生、王晶先生、孔治国先生、王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之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4名董事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单笔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将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情况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组织实施具体贷款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四川富临环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成立多家分公司运营网约车项目,同时拟将原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孟晓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孟晓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孟晓转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股东大会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周三)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晓转女士: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2001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山东景信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5月至今,任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孟晓转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22-02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编码8.00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编码10.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李艺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