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7,530,919.3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753,091.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50,930,541.73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356,511,020.3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3,197,348.78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2021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274,478.7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18,965,022.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受聘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