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2月3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后款项537,551,600.00元划入公司下列账户: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222,840,000.00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280,000.00元转由凯龙楚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1,520,000.00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3,114,3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14.82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凯龙楚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 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金楚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晋煤金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凯龙楚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18年5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 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20年9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万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2、公司2018年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776.69万元,公司将按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3、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4、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实施。凯龙楚兴公司未对改造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实际效益为根据凯龙楚兴公司经营情况,合理分配费用,测算确认改造项目产出实现效益情况,其中所得税费用按照改造项目实现利润总额乘以凯龙楚兴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确认。
5、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6.13万元。
6、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010007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421.80万元。2019年1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1,421.80万元。
7、2016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2016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7年7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7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9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0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1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湖北及附近地区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
2019年,通过组织技术和市场专项调研,公司认为硝酸铵钙产品目前虽然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使用范围较为狭窄,主要用于叶菜类作物;同时存在国内生产工艺较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取消“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10万吨/年硝酸铵钙装置建设。
凯龙楚兴公司原有一座颗粒硝酸铵造粒塔,由于当前多数民爆企业使用硝酸铵溶液替代颗粒硝酸铵作为炸药原材料进行生产, 颗粒硝酸铵市场需求逐渐萎缩,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3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装置的部分产能改为利用原有的颗粒硝酸铵造粒塔进行技术改造形成。
合成氨作为硝酸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硝酸铵生产成本的70%左右。公司为了实施做长做粗产业链计划,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增强公司在硝酸铵及硝基复合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保障供给的内在需求,于2018年同时投资建设 “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和“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进行投资建设,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已形成一定缺口。考虑到该项目为募投项目“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的上游配套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行对于“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经综合考虑上述两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 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
2020年9月,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2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4,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
2、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
3、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
4、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材料”)
5、湖北凯龙八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物流”)
6、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凯乐”)
7、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
8、平邑县天宝福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福利包装”)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上述被担保人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办理有关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且上述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额度合计为104,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88%;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65,923.0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17%。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2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八、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本次担保事项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日常经营由公司主导,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较分散、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对公司提供未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 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8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件核准,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2,885.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启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546.40万元(含子公司),其中理财资金3,000.00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决策程序与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凯龙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凯龙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