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浙农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代理经销优质高效农资商品,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公司围绕“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思路,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化肥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包括9个区域分销中心、39个县级配送中心和完善的分销网络,并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全国十余省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公司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皖、辽等省建立了四家复混肥生产企业,并成立专业飞防公司和浙农飞防联盟,可调配无人机资源1,000架,年实施飞防面积1,000万亩次。公司还积极介入土壤改良、农业检测、智慧农资、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打造成集配供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检测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2家。

  3、医药生产销售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为理顺管控架构、促进医药业务更好发展,公司新设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生产销售业务,由下属华通连锁、景岳堂药业、华药物流等公司负责运营。

  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医疗服务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公司在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业的基础上全新拓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业,使医药商贸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与此同时,公司加大拓展中药生产发展,以中药材基地为切入口,重点探索协同农业综合服务开展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上调为AA,公司公开发行的“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因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优质资产注入后主营业务扩展,经营与利润规模得到大幅提升,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与“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均上升。联合评级出具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21年6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1年,是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全新启航的一年,也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克服疫情新常态各种困难,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新发展任务,持续深化为农服务,统筹推进农商共兴,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在复杂外部环境和严峻市场形势下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4,383.46万元,同比增长2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38.43万元,同比增长87.52%。

  原因为:2021年,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受国际流动性宽松充裕、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尿素、钾肥、复合肥价格涨幅明显;汽车商贸服务方面,受益于国内经济强劲复苏以及汽车促消费政策推动,豪华车市场需求得到有力提振,全球芯片的供应紧缺,宝马、凯迪拉克品牌汽车销售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上涨;医药生产销售方面,在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业务发展背景下,公司医药生产销售业务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了稳健发展。公司借助有利的市场形势,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加强行情研判,抓好业务开拓,实现了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2021年,公司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行业专家,共同探讨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经反复论证,确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以“品质生活、健康中国”为使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发展农业综合服务主责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医药业务,形成以商促农、农商共兴机制,打造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工作思路。公司开展了积极探索与尝试,为公司后续发展明确了战略指引和路径规划。

  2、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为农服务

  (1)推进体系建设,打造服务平台。为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公司成立了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围绕“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思路,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农业公司已参股成立上海服务公司,挂牌成立上虞服务中心,收购了浙农飞防、杭州广通等服务组织,并出资设立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推进杭白菊全产业链基地建设。

  (2)拓展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公司积极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以作物解决方案、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和飞防作业为抓手拓展服务形式;积极参与河南水灾、浙江台风“烟花”的赈灾援助;稳步介入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检、易腐垃圾处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项目、耕地质量土壤检测项目等;完成岱山5,500亩土壤改良项目施工,联合浙大专家团队共同筹划省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着力加强供应链金融E农贷推广应用,全年新增累计用信金额1.33亿元。

  (3)精心统筹部署,做好保供稳价。2021年,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化肥价格连创新高,公司坚持把保供稳价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加强研判压实责任,研判市场行情,专项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压实各级责任;二是组织货源保障供应,加强同战略核心厂商沟通对接,在货紧价扬情况下积极争取资源,同时积极发挥自有工厂作用,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保质保量完成了省级化肥、农药应急储备及国家化肥淡季储备任务;三是坚持保供为先,稳价为要,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3、抓好业务经营,促进优质发展

  (1)加快转型经营,增强涉农业务优势。公司有关涉农成员企业加大高端、环保农资商品的引进和研发,惠多利新增茂施产品江西、湖南两个省级代理区域;浙农爱普新引进以色列ICL三个独家品种,国产资源增加钙镁海藻肥速乐威,并且新引进了老挝和乌兹别克斯坦钾肥资源;浙农金泰成功引进印度UPL公司爱卡螨全国联销业务,取得了科迪华公司除草剂“稻喜”全国经销权、拜耳公司“垦多”浙沪经销权;石原金牛持续推进合资合同的谈判,并加强产品自主研发。同时,加强行情动态分析研判,适时顺势调整经营策略,把握购销节奏,抓好波段操作,以“三会一促”为主要手段大力推进差异化产品销售,稳步推进业务直销体系建设,主要经营品种和高端差异化肥保持较快增长。

  (2)推进提质增效,推动汽车业务发展。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一方面加强芯片问题研判,做好厂家政策解读,争取优质资源,提前做好货源采购,踩准市场节奏,并开拓增值业务,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线,开展专业技能大赛和系统培训,增强员工销售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展厅团购活动、异业合作、行业推荐会、派单和巡展等宣传推广活动增加客户流量;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现场管理和服务质量检查,强化维修效率专项审计,确保流程规范化,并创新开展售后云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客户服务,提升客户售后体验,保持了汽车销量和维修产值稳步增长。

  (3)完成业务过渡,优化医药业务经营。为优化管控架构,公司新设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业务,并与骨干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景岳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中药销售业务,年内基本完成了配送关系调整。同时,华通医药新开设4家门店,完成钱清梅东药店等7家药店迁址。继续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研究和试生产。在抓好业务经营的同时,华通医药和景岳堂充分彰显社有企业担当,积极助力疫情防控。2021年12月,浙江省本土疫情爆发后,华通医药作为柯桥区医疗物资储备单位,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预案,按照政府指令,紧急配备,保障物资供应。

  4、抓好重点项目,增强发展动力

  2021年,公司持续扎实推进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企业经营高质量发展。农业综合服务方面,公司参与受让北京颖泰生物3.26%股权,加强在农化产品供应等方面战略合作,深化产品供应链合作、销售渠道共享。公司加快推进工贸结合,完成广德、龙游、宿州三大基地技术改造,广泛深入调研论证广德高塔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建设审批和招标工作,建设江苏镇江车用尿素溶液工厂;浙农爱普内蒙古硫酸钾项目能评获批。汽车商贸服务方面,金昌汽车东阳宝马店正式开业,已进入正常运营;推进平湖宝马店、苏州吴中、吴江宝马店建设,完成了海宁新奥奥迪店改造以及苏州宝华、宁波宝昌两家宝马领创店改建;金诚汽车新建丽水缙云宝马快修店,改建丽水大通店,升级临海宝诚MINI展厅,完成宁波港诚凯迪拉克和别克二店合一建设。集团严格落实上市募投项目的资金审批制度,安全、规范、有序抓好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完工并完成分部验收,正在进行场外工程施工。

  5、立足服务赋能,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破难题、抓落实、提效能、强服务”为主题的服务年活动,梳理十项重难点工作内容,明确目标责任,聚焦内部管理各环节,有效提升管理效能。继续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完成第二期青干班课题答辩,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环保大检查,跟进各成员企业环保隐患分类分级工作;加强三项资金情况的跟踪、检查、分析,组织188家成员企业完成了清产核资系统填报工作;做好成员企业经营机构设置或撤并、经营范围调整、业务流程规范管理、预付款及赊账款风险管控;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做好现场质量检查、合同审核、农药经营资质核查;开展有关区域公司管理专项审计,梳理检查经营风险点。

  6、优化募投运作,加强内部激励

  根据IPO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医药批发扩展项目结项,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后加强数字化管控要求将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数字浙农”建设;根据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延长建设周期至2023年底。在顺利完成公司更名、组织架构调整等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做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沟通,从加强中长期激励和共同富裕出发,推动实施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月,向符合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授予1,25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一步激发员工创业积极性。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首次公开发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 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之“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等内容进行变更: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具体区县分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开店数量由52家变更为“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实施方式,以量入为出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确定门店扩展的数量和类型”。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或新设方式”。建设期2年变更为“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之“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期由1年变更为“延期至2017年9月30前完成”。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实施后多余建设用地(约18亩)转让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用于配方颗粒扩建项目的建设。

  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0年3月31前实施完毕。

  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

  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变更事宜未完成审议程序,公司根据原募投项目规划开展相关工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840,27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37,159,494.03元;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680,780.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且有保底利息保障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和变更事宜未完成审议程序。除上述事项外,2021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1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且有保底利息保障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除本报告三(五)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21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变更;2019年5月13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建设期进行了延期变更,延期至2020年3月31前实施完毕;2019年10月11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的投资机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建设期进行了延期变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2021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延期变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该次审议还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1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主要用于增加批发业务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上述第4项、第6项、第7项议案需要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前关注及遵守杭州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143,834,632.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5%;实现营业利润1,790,702,84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2%;实现利润总额1,792,369,822.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384,303.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58,384,303.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3,861,269.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804,261.4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86,126.95元,减去2021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87,838,179.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06,049,344.8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1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

  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987.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80.19万元,超过承诺数24,45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233.46%。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承诺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2021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办法的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吕圭源、翁国民、郭德贵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143,834,632.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5%;实现营业利润1,790,702,84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2%;实现利润总额1,792,369,822.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384,303.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58,384,303.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3,861,269.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804,261.4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86,126.95元,减去2021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87,838,179.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06,049,344.8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1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

  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987.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80.19万元,超过承诺数24,450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233.46%。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承诺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738号),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58,384,303.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3,861,269.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804,261.4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386,126.95元,减去2021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87,838,179.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06,049,344.8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1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41,224.5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