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4月2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037),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28,031.24元。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变更日期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2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2年度向多多集团预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1)合同签署情况:
原《厂区能源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新《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2022年下半年合同尚未签署。
(2)供水、电、蒸汽收费标准与2021年度相比情况具体如下:
①供水收费标准与2021年度持平。
②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关于电价格调整的通知》:根据黑发改规【2021】3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接触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2022年1-3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基础电价由0.5858元/千瓦时(不含税),调整为0.618056元/千瓦时(不含税),电价上浮0.032256元/千瓦时(不含税)。
故此,多多集团电价上浮0.032256元/千瓦时(不含税),供电销售价格由1.0706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1.1070元/千瓦时(含税)。
③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蒸汽调价通知》:由于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蒸汽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多多集团决定对蒸汽价格进行上调:蒸汽销售价格由210元/吨(含税)调整为287元/吨(含税)。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新《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2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保持不变。
3、 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租金
①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书》(详见2018年4月20日,公告编号:2018-027),租赁建筑面积为18,224.3m2,租赁期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3日,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602,356元/年。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租金标准保持不变。
②2022年3月,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购入小容量注射剂三车间(含在上述租赁合同范围内,以下简称:针三车间)及周边土地,针三车间房产面积为3,379.43m2,单价为2,181.19元/m2,金额为7,371,200元;周边土地面积为3513.33m2,单价为287元/m2,土地价格为1,008,325.71元,总金额为8,379,525.71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月22日,公告编号:2022-003、005)。
③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于2022年4月1日签署《合同变更协议》,对上述《厂房租赁合同书》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租赁建筑面积由18,224.3m2变更为14,822.87m2,租金由2,602,356元/年变更为2,196,824.4元/年。
针三车间自2022年4月以后不再支付租金,预计2022年度办公楼租金830,880元,厂房、车间、库房租金为1,467,327.3元,2022年度租金合计金额为2,298,207.3元。
综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5,347,201.38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转让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19-014、015、017;2019年4月12日,2019-027)。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拟以8,474万元向与黑龙江省佳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简称:黑龙江佳建)转让其持有的多多药业9.56%股权,转让完成后,四环医药持有多多药业69.26%股权,仍为多多药业控股股东。
根据四环医药和黑龙江佳建于2019年3月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书》:若多多药业2019年至2021年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152万元、8,270万元及9,038万元。在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22,00万元的前提下,四环医药有意向于2022年7月31日前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黑龙江佳建所持多多药业9.56%的股权。
承诺期多多药业2019-2021年业绩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多多药业自2016年度并入公司合并范围以来,经营稳健。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环比增长14.97%,2019年至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净利润仍实现环比增长4.14%。2021年度多多药业未完成业绩承诺,且2019-2021三年业绩合计未达到《收购意向书》规定的收购指标下限2.2亿元(14倍市盈率收购),但多多药业仍具有发展潜力。公司将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疫情影响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尽快与黑龙江佳建协商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2021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通报事项:
(1)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2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通报事项:
(1)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035)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 疫情防控的相关提示
为了配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若出席现场会议,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6月22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公司相关防疫要求,须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4月2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037),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28,031.24元。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9)。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28,031.24元。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鉴于公司截至2021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中关村于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78,280,042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0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09,999,980.94元,扣除发行费用10,088,27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99,911,701.13元。
截止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2,379,405.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799.09万元;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487,658.6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91,746.6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532,295.8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告2019-014、2019-015、2019-018号,2019年4月12日,公告2019-027号)。就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及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325.79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544.39万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12,870.18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18.39%),变更为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32220188000059823和32220188000059905中划付10,325.79万元和2,544.39万元至交易对方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指定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暂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公司存储于银行账号:01191700001438的资金用途为“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款本金项目”、“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担保)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注3: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66039)的注销手续。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调整和变更后的项目进展如下:
1、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累计投入2,099.33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1,595.71万元,2018年度投入125.88万元,2019年度投入21.54万元,2020年度投入311.76万元,2021年度投入44.44万元,待投入金额1.57万元。2021年度确认收入950.14万元,2021年度实现利润-311.41万元。
单位:万元
续:
当前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①药物代谢平台项目已完成总计划金额的99.93%,尚未投入金额1.57万元。其中:实验室装修工程已于2020年6月初竣工并验收完毕,且已正常投入使用;动物实验设备采购和实验耗材采购已100%完成计划。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维护未能按原计划进行。2021年已投入13.69万元,剩余1.06万元未按计划投入,受疫情的影响,宣传推广项目未投入部分将延期至2022年投入使用。
②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在毒物药物研究所的技术支持下,苏雅医药技术、行业经验逐渐积累,在该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的份额。由于该项目前期建设投入较大,实验室的建设、专用设备的购进、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因素导致苏雅医药成本费用较大,前期建设成本费用高于正常开展中的项目收入;加之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2021年实现利润-311.41万元。
2、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49.29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64.49万元,2018年度投入62.28万元,2019年度投入37.37万元,2020年度投入12.90万元,2021年度投入172.24万元,2,96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盐酸苯环壬酯片增加眩晕适应症子项目、盐酸纳曲酮片增加克隆病子项目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型毒品适应症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10万元继续开展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子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②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
单位:万元
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项目原计划2018年10月开展验证性临床研究,但由于依照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要求,2017年北京华素原料药生产车间搬迁河北沧州生物医药园,导致该品种原料药至今停产,临床试验药物无法制备,因此项目计划未能按期执行。
2021年本项目研究进度与项目计划保持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率为78.92%,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未超过30%,而实际项目经费有21.35万元使用企业自筹资金,未计入募集资金。
3、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
单位:万元
续:
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563.76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918.03万元,2018年度投入1,180.74万元,2019年度投入802.13万元,2020年度投入1,090.37万元,2021年度投入572.49万元,待投入金额313.89万元,2021年度计划使用多出3.01万元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期确认收入33,836.24万元,本期实现利润6,018.16万元。累计确认收入91,472.83万元,累计实现利润20,412.19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募投项目的整体任务。厂房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净化装修已全部完成,满足前期生产所需的设备、仪器已全部采购到位,盐酸贝尼地平原料、元治、元坦已取得了相应的生产批件及GMP证书。因生产线不是一次性全部完成建设,后期提高产能的部分设备仪器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销售收入33,836.24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6,018.16万元,完成2021年度预期目标。
未按2021年度计划使用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主要有:
因为疫情原因,导致部分生产厂家生产进度滞后,一些设备选型无法按照计划进行。
达成预期利润的情况说明:
根据可研报告数据,达产后正常年度数值的税后利润为3,605.51万元/年,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投产,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税后利润累计应为14,422.04万元,实际净利润累计为20,412.19万元,已完成预期利润。
4、华素制药品牌建设
该项目原投资总额为18,000万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为6,697.30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697.30万元。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剩余资金976.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该项目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799万元。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00万元。公司尚存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
2017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再次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至此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被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04、2020-005)。
2020年12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按计划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