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的 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和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不含隶属于这两家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500万元。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约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经销商及代理商需资信良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对确属于由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质量和依约确属应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履行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书面授权或同意由相关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履行的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2,000万元,单一项目担保上限为500万元。

  4、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为准。

  6、反担保:经销商及代理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抵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资产,应按规定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7、监督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等,对经销商及代理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公司建材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及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连带责任,同时公司将要求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等额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是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建材业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为经销商及代理商担保的同时经销商及代理商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且审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为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为公司经销商及代理商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22,59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人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2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

  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来荣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振雷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来荣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振雷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来荣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振雷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在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4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结合以往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对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2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金额为548.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4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81.3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234.58万元。以上交易合计金额1,003.89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金额为421.9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产品、租用会务活动场地金额为15.6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82.6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372.23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条规定,公司董事李慈雄、宋源诚、王文斌因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职务而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美加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2) 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4)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5)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6)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7) 上海胜康斯米克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8) 上海恒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 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 上海珍恒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11)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孝感乐群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22年,公司与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该楼由本公司整体租入)第三层、使用面积为171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244,920元。

  (2)2022年,本公司与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四层及仓库室内,使用面积为965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东冠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1,348,572元。

  (3)2022年,本公司与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93号西楼第三层,面积为154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上海洁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商务办公用房,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2年全年租金及物业费为219,588元。

  (4)2021年1月,公司与上海鑫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三楼面积为2185.4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99,708.88元(包含物业管理费)。因鑫曜节能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21年5月31日提前终止上述租赁协议。2021年6月1日,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二楼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用为50,187.50元(含物业费)。

  2019年底,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五楼面积为1342.45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80,547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2019年底,公司与鑫曜节能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约定,鑫曜节能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288号主楼六楼面积为110.79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月租赁费为6,647.40元(含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

  (5)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用合同》,合同约定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2121号、面积为2175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51,601.88元。

  (6)2020年5月,本公司与上海珍恒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签订沪ASP827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20年5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年租金为78,000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人核查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