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公司股东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179,302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94,028股,实际合计持有27,273,33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2022年3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豁免重组承诺的事项
201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公开承诺:“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完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并将该置出资产交付给明君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案的《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未获通过。
2021年9月23日,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请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豁免历史重组承诺。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豁免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组承诺的公告》。
(三)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四)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全文。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之一),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予以继续查封、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五)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蕙富骐骥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2022年3月4日,蕙富骐骥称:在未来资管计划清算期内,将高度关注资管计划清算进程以及清算方案的实施。目前,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尚未确定。未来资管计划完成清算后,不排除公司控股股东或发生变更的情形。若涉及应披露的事项,蕙富骐骥将及时告知以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关于控股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判决书》。
(七)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双方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八)并购基金设立的事项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并签署《意向协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不再继续参与该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运行事宜,并终止《意向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笑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笑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笑霞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04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16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现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长、总经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本次会议决定董事长年度薪酬标准为108万元/年,总经理年度薪酬标准为90万元/年,其中基本工资占比60%,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比40%,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关联董事何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04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16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