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22]0004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86.85万元,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685.97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972.82万元,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川华信专[2022]第0188 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281,000 股。依据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即 2019 年8 月 20 日起算。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20]0014 号《审计报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已于2020年8月20日解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即6,112,400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存续期由48个月调整为60个月,解锁期由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其中第二批解锁期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第三批解锁期由36个月调整为48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的第二批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以2016年-2018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调整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5700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的第三批锁定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以2016年-2018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调整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7180万元”。依据调整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48个月,即 2019 年8 月 20 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1)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2)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3)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48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9、2021、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业绩考核基数及三个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出售当期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该期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512,300 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即 2021 年5月 22日起算,具体如下:

  1、锁定期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2、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业绩考核期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剔除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1)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出售当期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若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该期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