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苏伟斌、卢永华以视频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傅建木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志强、刘玉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刘玉敏律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