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2版)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聂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金明先生、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剑环境”)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调整后,环保项目中主要产品将不包括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和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不再实施;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
(2)公司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03004483625),将IPO发行费用1,612.30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使用该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94.18万元。事后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该情况,已于2021年5月18日将该资金1,612.30万元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3036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剑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符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0,530,875.36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的比例为69.83%。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额度为前次审议通过的额度,本次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调整后,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调整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剑环境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0,530,875.36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78%。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将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此处额度为前次审议通过的额度,本次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在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陈邦羽 赵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下转D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