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2022-04-27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该减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先生计划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2年7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8,125股。本次减持期间,王冰先生已于2022年2月9日至3月1日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9日,王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日2022年4月23日的前30日为窗口期,本次王冰先生的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的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但本次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将进一步组织全部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致歉声明

  王冰先生就本次违规事件致歉如下:

  本人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本人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