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2-04-25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7月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凌斌先生和凌峰先生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斌先生、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凌斌先生、李宇彬先生、凌峰先生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燏先生、黄绍彬先生、杨健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邓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斌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于美芝工业公司任业务员;1993年10月至1995年9月于深圳市康特高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5年9月设立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担任康冠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绿野仙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康冠医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皓丽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康冠科技董事长。凌斌先生于2017年9月被认定为深龙英才A类人才,2019年5月被认定为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创意产业英才”运营管理类领军人才。

  凌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54%的股份,通过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93%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4.47%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总经理、董事、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宇彬系关联方,与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峰系关联方,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曦系关联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李宇彬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6月至1991年3月于深圳市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职员;1991年3月至1992年12月于深圳联华企业公司任工业部职员;1993年1月至1995年9月于深圳市京华光电器件有限公司任厂长;1995年9月与凌斌共同设立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康冠科技董事、总经理。李宇彬先生于2019年5月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创意产业英才”运营管理类领军人才,2020年3月被认定为深龙英才B类人才。

  李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4%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斌系关联方,与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凌峰系关联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廖科华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7月加入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总裁助理、行政中心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营销处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康冠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冠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廖科华先生于2019年荣获“2018年度深圳百优工匠”称号。

  廖科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20%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陈茂华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7月加入康冠科技,至今先后担任研发处工程师、研发处经理、研发处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康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康冠科技董事、副总经理。陈茂华先生于2014年7月被认为深圳市后备级人才,2017年9月被认定为深龙英才C类人才。陈茂华先生主导设计完成的“LCD22吋宽屏高清数字媒体显示器”项目获得2005-2007年度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奖,其带领团队设计的65H miniLED TV、55A7 OLED TV获得2021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奖。

  陈茂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22%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燏,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EMBA),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8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江西省九江市林业局、农垦局计财科主办会计、主任科员;1995年7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香港伟易达集团会计部、广州新太集团财务公司,分别担任高级主管会计和财务公司经理、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1996年8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金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8年11月担任深圳市奥特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27)财务总监职务;2005年5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深圳中正银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职务;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合伙人兼深圳分所所长(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2014年5月至今担任大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公司合伙人(AAAAA级资质);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深圳市华信天诚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董事长、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锐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黄绍彬,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5年11月至2000年5月担任深圳石化集团化工公司化学品部业务经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担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4年至今于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合伙人;202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7月届满。

  黄绍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杨健君,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2年10月至2011年12月担任电子科技大学教师;2011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师、二级教学副院长;202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7月届满

  杨健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曾凡跃先生、黄绍彬先生、杨健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张辉林、郑谋、江微,副总经理凌峰、张斌,董事会秘书孙建华,财务总监吴远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1、审议通过《选举邓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审议通过《选举黄绍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3、审议通过《选举杨健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审议通过《选举凌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审议通过《选举李宇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3、审议通过《选举廖科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4、审议通过《选举陈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下统称“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董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现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开始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即内部董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①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激励薪酬。

  ②  基本薪酬系满足非独立董事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的薪酬,其设计及确定标准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非独立董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③  激励薪酬系根据非独立董事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的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4)其他规定

  董事因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廖科华、陈茂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廖科华、陈茂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廖科华、陈茂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审议通过《选举陈文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审议通过《选举郑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激励监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监事。

  (2)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开始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税前津贴为12万元/年。

  (4)其他规定

  监事因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此议案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0)。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6、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14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99,569,284.07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99,689.99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L0022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19,145.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为18,864.16万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用2,808,525.94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808,525.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L00222号),认为康冠科技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康冠科技公司截止2022年4月1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核验且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L00222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