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2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CAO HONGWEI(曹宏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21年期末,公司总资产2,977,711,602.83元,净资产2,804,065,362.75元;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7,386,798.4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04,594.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801,025.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600万元。关联董事郑茳、肖佐楠、匡启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3369432Y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8号楼1至5层101

  (3)注册资本:66,431.51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何卫

  (5)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7.33%,朱一明持股6.86%,InfoGrid Limited持股4.69%,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26%,葛卫东持股3.85%,聯意(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3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41%,讯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2%,GIC PRIVATE LIMITED持股1.4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1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股1.05%。

  (7)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461,457.961271万元,净资产为1,258,534.47031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68,906.090551万元,净利润为86,247.641775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YXA998N

  (2)住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2号楼504

  (3)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TAO XU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数码科技、电子科技、通信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批发并提供相关服务;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上海赛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8.5714%,上海司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8.5714%,苏州汇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857%,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2857%,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857%。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6,738万元,净资产为6,57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99万元,净利润为-1,499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烨(离任)担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6月辞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郑茳任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肖佐楠任苏州微五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集成电路产品,向关联方销售集成电路产品、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芯科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8,800,000.00元,该股款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保荐费238,282,339.67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280,517,660.33元于2021年12月3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56,423,924.18(不含增值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62,376,075.82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2,376,075.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1]B127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80,576,037.02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议案尚需提交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能电气(300827)、苏州龙杰(603332)、天孚通信(30039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克丰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和顺电气(300141)、天瑞仪器(30016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 (688166)、安洁科技(002635)、金时科技(00263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建议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取得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公司内部董事郑茳、肖佐楠、匡启和、蒋斌、王廷平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约定及其工作完成情况领取2022年度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陈弘毅、张薇、肖波2022年度津贴按照10万元/年(税前)标准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公司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及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约定来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当年公司及个人绩效结合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茳、肖佐楠、匡启和、钱建宇、蒋斌、王廷平、张海滨、黄涛2022年度均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发放薪酬。

  二、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经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同行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同行业正常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