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2-03-31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方桂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方桂荣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方桂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方桂荣女士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方桂荣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昌科技

  股票代码:301008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董事会秘书:佘砚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联系电话:0579-82271102,82277612

  电子信箱:hckj@hongchang.com.cn

  邮政编码:321017

  传真号码:0579-82271093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方桂荣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8月,任大庆石化分公司技术员;2004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湖南科技学院副教授;201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金华市金律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点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不是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5、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4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联系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方桂荣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或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桂荣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上述议案中第12-15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14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第22项议案属于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五)上述议案中第21项、第22项、第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方桂荣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第12-14项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六)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次会议所审议上述第4项议案、第6项议案、第9项议案、第11项议案、第12-14项议案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查备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附件三:《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4月20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08

  2、投票简称:宏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2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2022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2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665.04万元。

  2、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00.39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兰溪伟迪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万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2015-07-14 至 2045-07-1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18-2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64.08万元;净资产361.71万元;营业收入1,704.99万元,净利润-8.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金华起航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13日至长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666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9万元;净资产-1.23万元;营业收入289.04万元,净利润-1.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 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国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国信证券对公司审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提名伍争荣先生、方桂荣女士、张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蒋煜涛先生、蓝慧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简历附后。

  蒋煜涛先生、蓝慧娴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监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海英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简历:

  蒋煜涛先生:汉,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19年加入公司在行政部任职,现为公司行政主管。

  截至目前,蒋煜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蓝慧娴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7年加入公司在半成品车间任职,现为公司半成品车间主任。

  截至目前,蓝慧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海英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年加入公司在行政部任职,现为公司人事主管。

  截至目前,周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方桂荣 女士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 2022 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