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2-03-31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除上述条款,以及对部分条款的个别文字表述、有关页码、编号及所作的调整和更正外,《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8.76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6号上海街C区第3层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93,760.38万元,净资产46,833.44万元,负债总额446,926.94万元,资产负债率90.5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2,741.74万元,净利润-31,395.04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桂旭能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9.7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0.2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3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30%。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4.87%,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4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桂旭能源公司营业执照;

  3、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

  ●本次担保额度: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68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广西永盛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3.62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公司持股比例:51%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349,381.99万元,净资产57,850.64万元,负债总额291,531.35万元,资产负债率83.4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40,305.43万元,净利润33,056.65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或提供流动性支持函,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9.7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0.2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3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30%。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4.87%,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4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西永盛营业执照;

  3、广西永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姚若军、利聪、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2年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智能科技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MA5PXXRD7K,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28楼28C,法定代表人:李长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等。

  广投智能科技公司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智能科技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305.00万元。

  2、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销售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4日,在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NTQRLXH,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投资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曾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石油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成品油批发等。

  广投能源销售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能源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82,000万元。

  3、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5KC5J55K,住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1栋D单元第十五层1506号房,法定代表人:裴文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桂盛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桂盛能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8,504.76万元。

  4、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新材”)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在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56678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天贺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李永春,注册资本:5.2亿元,经营范围:高纯铝、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纯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等铝加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正润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正润新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3,185.4万元。

  5、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子”)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在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35177819Y,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正润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翟开勇,注册资本:1.4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铝箔产品;电子材料开发;货物道路运输;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桂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桂东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5,480.73万元。

  6、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轻高纯铝”)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在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077122946Q,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天贺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李永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铝制品的生产、销售,前述产品以及为制造前述产品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高纯铝块制造技术的研究、设计和开发等。

  日轻高纯铝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日轻高纯铝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571.69万元。

  7、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6日,在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735163767U,住所:市铁山港区北海电厂,法定代表人:麦勇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设和经营北海发电厂,提供售电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开发和经营为电力行业服务的机电设备、燃料及灰渣的综合利用,煤炭批发经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

  北海发电有限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北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06.40万元。

  8、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在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0348605166W,住所: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法定代表人:吴强,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火电资源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国内商业贸易;热力生产和供应。

  来宾发电有限公司为广投能源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来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290.00万元。

  9、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水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56526133D,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法定代表人:韦林滨,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开发;发供电及供水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的销售等。

  八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八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本公司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78.61万元。

  10、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成立于2003年7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51238482E,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19楼(19A)号室、20楼,法定代表人:唐丹众,注册资本564,500.428529万元,经营范围:对能源投资及管理;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风电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等。

  广投能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第(二)、(四)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能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440万元

  11、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成立于1999年10月15日,在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200340229B,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12、13楼,法定代表人:姚若军,注册资本23,529.411765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等。

  目前正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14,14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9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正润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该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预计2022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1,244.53万元。

  12、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综合能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MA5NU4132T,住所: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516-31号房,法定代表人:刘大全,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电力设备检修、维护;电力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专用仪器仪表安装服务等。

  广投综合能源公司为广投能源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综合能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526.46万元。

  13、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元检修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6998669666,住所:南宁市经开区防城港路6号,法定代表人:刘大全,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等。

  方元检修公司为广投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方元检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7,453.52万元。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4年5月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498501944H,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5号,法定代表人:傅文华,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水利行业甲级,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籍测绘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水利工程、水电、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建筑的工程咨询甲级等。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663.62万元。

  15、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保险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06173135X6,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1号综合楼第9层,法定代表人:秦敏,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北部湾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秦敏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的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北部湾保险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384.1万元。

  16、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成立于2021年11月12日,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A7BMAB5U,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第12楼,法定代表人:冯旭波,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等。

  广投智慧服务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广投智慧服务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1,035.00万元。

  17、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石材”)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791229402,住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水岩坝,法定代表人:裴文彬,注册资本1,474.15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开采;矿产品加工;矿山设备、建材贸易等。

  三和石材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三和石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4.8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正润及其子公司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桂源公司房产、车位,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金。

  2、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正润及子公司房产、土地,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金。

  3、公司及子公司向广投智能科技公司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4、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及油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5、公司向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6、公司向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按照协议约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7、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油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8、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担保费率。

  9、公司子公司向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0、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工程施工建设,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1、公司及子公司向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采购设计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2、公司子公司向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采购保险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13、公司子公司向广投智慧服务采购后勤劳务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是基本的电力用户,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2、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润及子公司发生的办公场所、车位及土地,目的是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3、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广投智能科技公司采购办公软件及信息化建设、向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广西方元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运行维护、工程施工建设,向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采购设计服务,向北部湾财产保险采购保险服务,向广投智慧服务集团采购后勤劳务服务,目的是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优势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公司子公司向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煤炭及油品,主要是桂盛公司、广投能源销售公司与煤炭、油品供给方签订有长期协议,能保证煤炭、油品质量及货源的稳定。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关联方公司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油品,是基本的客户,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日常业务经营活动,关联方向广西永盛采购油品是由于广西永盛能保证油品质量及货源的稳定,双方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的正常和必要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并未因其为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损害交易双方的情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2021年度本公司销售关联交易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86%,因此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关联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人民币(含税);每股转增0.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2】第5-00049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39,066,894.9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80,089,852.36元,减去提取2021年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2020年现金红利77,731,923.74元,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63,291,033.68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3,291,033.68元以2021年期末总股本1,221,425,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派现24,428,512.04元,剩余438,862,521.64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多家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钦佩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2016年7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利和兴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汤艳群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3、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如发生除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本期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与上一期相同。

  二、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