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3-31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1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四)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五)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5万股。

  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9人调整为102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8002            公司简称:睿创微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98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81%。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领先的、专业从事专用集成电路、特种芯片及MEMS传感器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多光谱传感研发、多维感知与AI算法研发等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MEMS芯片、ASIC处理器芯片、红外热成像与测温全产业链产品、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统。公司旗下拥有InfiRay?等品牌商标,产品广泛应用于夜视观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自动驾驶、无人机载荷、智慧工业、安消防、物联网、医疗防疫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包括晶圆、管壳、吸气剂、电子元器件、结构件、镜头、PCB&PCBA、显示模组、显示屏等。

  公司由采购储运部负责公司研发、生产所用以上物资的采购业务。

  公司产品所涉及的技术工艺较为复杂,同时客户对产品质量及交付及时性要求较高,因此,对于关键物料公司采取签订年度合同、分批交付模式,以较低成本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及合理控制库存。

  公司通过严格筛选比对确定关键物料供应商,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核心物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物料质量及交付及时性满足客户要求。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与产品特性相关,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方式,同时辅以市场预测信息安排生产。

  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细化管理颗粒度。针对标准的红外探测器及热成像机芯模组产品进行年度和半年度滚动预测,做好原材料和成品安全库存储备,同时加大长周期、通用电子物料备货以应对供应等不利影响,极大缩短产品交期,在有效控制物料库存的情况下,确保业务快速上升阶段订单准时交付。

  公司具备CMOS读出电路、MEMS红外传感器晶圆、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机芯模组及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的全自主开发能力。其中CMOS读出电路晶圆委托晶圆代工厂依据公司提供的读出电路设计版图为公司定制生产;MEMS晶圆由代工厂根据公司的设计以及工艺流程进行晶圆加工(此MEMS晶圆生产线由公司与代工厂共建);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机芯模组及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均是公司自主研发、自建生产线完成生产制造。

  公司生产流程中涉及主要产品形态如下图所示: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直销和经销。

  在B2B端,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机芯模组及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主要客户为特种装备整机或系统厂商、民用安防消防、无人机、人工智能、工业智能控制、防疫红外测温产品集成商,此类客户可能存在定制化需求,且需要红外热成像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对批量交付能力、产品质量、服务保障均有较高要求。

  在直销模式中,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客户对产品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在对产品择优比选中,客户一般会综合考虑产品性能、质量、技术能力、批量交付能力、价格及服务保障等因素确定供应商供货资格。公司通过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针对客户需求提出最佳方案。在特种装备销售中,公司配合整机和系统厂商参加特种装备型号的竞标,中标后配合装备需求方进行产品试验及定型,最终根据装备需求方订单供货。

  在B2C端,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辅以电商销售。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户外热成像夜视仪、手机热像仪、手持热成像测温仪等产品。公司根据经销商的商誉、渠道资源、专业能力,通过择优选取确定国内外经销商。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电商渠道,在国内和海外均入驻了主流电商平台。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红外热成像技术最早运用在防务领域,在特种装备上有极高的应用价值,其最重要的应用是夜间观察和目标探测。红外热像仪是利用红外热成像技术将被测目标的红外辐射能量转变为红外热像图。自上世纪70年代起,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先后开始使用红外热像仪在各个领域进行探索。随着红外成像技术的发展与成熟,各种适用于民用的低成本红外成像设备出现,其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防务领域,红外热像仪以被动的方式探测物体发出的红外辐射,比其他带光源的主动成像系统更具有隐蔽性。鉴于其隐蔽性好、抗干扰性强、目标识别能力强、全天候工作等特点,红外热像仪被广泛应用于侦察、监视和制导等特种装备上,主要用途包括坦克、装甲车等特种车辆的夜视,反坦克个人携带式武器,单兵夜视装备,飞机和导弹武器,特种舰艇夜间识别和射击指挥(雷达、激光、红外复合)系统等。特种装备类红外产品从上世纪70-80年代起就逐步应用于海陆空战场,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及产品换代,目前红外产品在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防务领域的普及率较高,市场趋于稳定。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红外成像采取严格的技术封锁及产品禁运政策,也制约了全球防务市场规模的大幅增长。根据Maxtech International及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预测,2023年全球防务红外市场规模将达到107.95亿美元。目前国际特种装备类红外热像仪主要被欧美发达国家企业主导占据,因各国保持高度敏感性,限制或禁止向国外出口,大部分市场集中在欧美地区。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的防务红外市场由于底子薄,仍处在大力追赶阶段。近年来红外热像仪在我国防务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包括单兵、坦克装甲车辆、舰船、飞机和红外制导武器在内的红外装备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国内特种装备类红外热像仪市场属于朝阳行业,行业渗透率较低,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根据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预测,我国特种装备类红外市场的市场总容量达300亿元以上。

  在民用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产品成本和价格的降低,红外成像的应用场景更加广泛,涵盖安防监控、个人消费、辅助驾驶、消防及警用、工业监测、人体体温筛查、电力监测、医疗检疫等诸多领域。红外热像仪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由竞争。红外热像仪在民用市场的快速增长主要来源于产品成本下降带来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随着红外热像仪在电力、消费、建筑、执法、消防、车载等行业应用的推广,民用红外热像仪行业将迎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期。根据Maxtech International及北京欧立信咨询中心预测,2023年全球民用红外市场规模将达到74.65亿美元。根据Yole《Uncooled Infrared Imagers and Detectors 2019》中的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非制冷民用红外市场规模将达到44.24亿美元。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国内红外成像产品价格的逐步降低及应用的普及,市场对于红外热像仪的需求也日趋旺盛。由于红外热像仪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能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性,未来对红外热像仪的市场需求将会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除了传统应用行业外,未来将有更多新兴市场需求成为红外成像市场新的增长极。

  随着近年的发展,我国红外热成像行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红外热像仪的研制与开发涉及到光学、电子、计算机、物理学、图像处理、新材料、机械等多个学科,研制的难度较高,因此仍旧面临着技术壁垒、人才壁垒、资质壁垒等瓶颈。

  (1)技术壁垒

  红外热像仪(包括芯片探测器)的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到基础物理、材料、光学、热学、机械、微电子、计算机、软件、图像处理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技术含量高;另外,红外热像仪的生产过程包括流片、封装、测试、标定、检验等,需要拥有专业化、高投入的工艺技术平台;再加上红外热成像技术仍属于应用拓展阶段,新的应用市场不断涌现,产品研发要有较为雄厚的技术储备作为基础,以尽量缩短研发周期,快速推出适应新市场需求的新型产品,从而占领新的市场。这对红外热像仪厂商的技术积累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对于本行业的新进入者也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

  (2)人才壁垒

  红外热像仪(包括芯片探测器)研发、生产的技术综合性要求厂商需要有多领域的人才储备,例如专门的集成电路设计人员、MEMS传感器设计人员、封装测试人员、红外光学系统设计人员、软件设计人员、信息处理电路设计人员、整机系统设计人员等。国内相关技术的研发人员总体数量偏少,行业新进入者同时获得相关各个领域的人才具有相当难度。另外将其聚集、磨合、形成团队力量并开发出新产品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同时,一些关键工艺岗位也需要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才能胜任。因此,本行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资质壁垒

  民用领域的部分行业对于红外热像产品的生产销售也要求通过相应的资质认证,如专业从事医疗检疫用的医用红外热像仪生产厂商需要获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提供特种装备类红外热像产品的厂商首先需通过相应的保密资格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并取得相应资格或证书;另外还需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等资质。

  上述资质要求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进入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国际上仅美国、法国、以色列、中国等少数国家掌握非制冷红外芯片设计技术,国外主要供应商对我国存在一定的出口限制,公司经过自身发展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高精度芯片研发、生产、封装、应用等方面的一系列空白,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红外探测器芯片自主研发能力并实现量产的公司之一。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企业,在非制冷红外成像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项目市场化能力。公司已掌握集成电路设计、MEMS传感器设计及制造、封装测试、机芯图像算法开发、系统集成等非制冷红外成像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出世界第一款像元间距8μm、面阵规模1920×1080的大面阵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提出行业第一个红外真彩转换算法并建立了第一个红外开源平台,夯实了公司在非制冷红外领域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0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3.78%。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492个,已获批968个。公司于2017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于2020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课题类型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灵敏度技术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可靠的产品性能及稳定的量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稳步增长。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力争市场地位稳中求进。

  国内非制冷红外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最近几年具备了红外探测器的自主研发及制造能力。随着进口替代进程的逐步推进,以及国内红外市场空间的迅速扩大,未来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人才储备和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的头部企业,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创新向小像元间距、晶圆级封装、ASIC集成等方向发展

  随着非制冷热成像产品在安防、测温、汽车和个人视觉系统中的广泛应用,市场对热成像模组的分辨率、功耗、体积和价格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大面阵规模、更小像元间距、更小封装体积、更高集成化日益成为主流发展方向。

  当前,业内非制冷红外芯片像元尺寸从最初的35μm迅速发展到了目前主流的12μm,并在向更小尺寸发展。小像元尺寸的优势在于,更小像元尺寸是缩小芯片尺寸,降低芯片成本,进一步满足热成像模组小型化、集成化需求的基础。另外,相同焦距光学系统下,像元尺寸越小,空间分辨率越高,并且对于同一物体,像元尺寸越小辨识距离越远。因此,小像元尺寸是技术创新的主流方向。

  当前,业内红外探测器较多采用金属封装、陶瓷封装技术。这两种封装方式是将晶圆切割为单个芯片后进行单芯封装,随着晶圆级封装、3D封装的逐步成熟,部分业内企业已实现先整体封装后进行切割的封装工艺,新的封装工艺能够大大提高规模效应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封装成本。此外,晶圆级封装能够大幅度减小探测器的封装体积,满足热成像模组小型化、轻量化的需求。因此,基于晶圆级封装的先进技术创新成为主流发展方向。

  目前,红外成像产品的信号和图像处理电子器件主要还采用FPGA方式。近年来,行业内采用ASIC芯片集成方式替代传统成像模组的FPGA方式,显著减小了成像模组尺寸,降低了成像模组功耗,降低了量产成本。未来,随着采用ASIC集成方式的产品量产,规模化效应凸显,更多的业内厂商将会采用此种技术,ASIC芯片集成将为未来技术发展趋势。

  国内相关企业的研发投入在过去几年内大幅度提升,未来,随着国内企业创新能力的加强,会有更多的与生产流程相关的技术进步,进一步降低生产环节成本,从而降低供给成本。

  (2)新兴民用领域需求快速增长

  目前国内红外热成像市场实际年需求与潜在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红外探测器乃至红外热像仪的成本和售价较高。未来,随着红外产品价格下降,性价比提升,未来市场普及率将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对价格更为敏感的民用消费类领域。

  国际市场上,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红外热像仪成为民用领域的重要消费市场,红外热像仪可以应用于新兴经济体中的安防监控、智慧城市、物联网等领域,需求广阔;在国内市场上,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持续增长,红外热像仪将在工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应用于现代化工业生产中的工业检测、AI、检验检疫、消防等领域。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及消费水平提高,未来我国民用红外热像仪将更多的应用于汽车辅助驾驶、个人消费电子及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需求空间广阔。

  (3)“国产化”成为主流

  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军方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由于非制冷焦平面探测器在防务方面的诸多应用,美国对中国一直实行严格的禁运措施。美国厂商在中国大陆仅出售热成像仪整机,或者在分辨率、帧频等方面有限制条件的热成像机芯组件。法国的红外探测器可以对中国出口,但实施最终用户许可制度,并且在高端产品严格限制。

  国内过去主要在高校等研究机构进行一些材料、传感器和读出电路技术相关研究,但一直未能实现国产化批量供货。从2014年以后,国产红外探测器已经在国内民用和防务多个领域达到广泛应用,成为替代进口产品的主力军,为红外行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4)非制冷红外热像装备在防务领域应用快速提升

  非制冷红外成像产品在防务上的应用主要是瞄具、夜视头盔、手持夜视装备、车载夜视装备、光电吊舱以及武器系统等。因为非制冷红外成像产品本身性价比高、体积小、重量轻、功耗低,便于使用和维护,逐步在防务领域内加速应用。而且随着具备高性能、低功耗、体积小等优势的全国产化红外热成像产品的推出以及晶圆级封装等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制造技术的发展应用,非制冷探测器成本大幅下降,也将促进先进的非制冷红外热像装备在防务领域应用的快速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1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26,9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3,973,0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07月0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668.0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586.79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081.22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支出17,881.2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8,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截 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72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

  2019年7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与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 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

  2021 年 9 月 7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与中信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590246301080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延期原因: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为促进募投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公司尽可能加快此项目的施工速度和进度。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及项目施工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土建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本报告期末,此项目基建及厂房土建工程已完工95.00%,相关辅助设施正准备开始施工,资金投入比例为90.21%,此次延期对项目投入资金的总规模无影响。此外,受半导体行业供给紧张和疫情导致的企业复工进度及物流缓慢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国产及进口设备到位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延期原因: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为促进募投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公司尽可能加快此项目的施工速度和进度。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及项目施工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土建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目前,此项目基建及厂房土建工程已经完工90.00%,相关辅助设施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3月完成厂房竣工验收,资金投入比例为57.11%,此次延期对项目投入资金的总规模无影响。同时,公司已启动相关设备的采购计划,预计设备将在厂房完工后尽快到位安装调试,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但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6月17日,本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0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2019年7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7月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 11 月 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 月 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新项目情况

  2021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使用 26,000 万元超募资金与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山东齐新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并由合资公司开展“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由公司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齐新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投资18,200万元。

  (八) 募集资金超支使用原因

  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因行业原因价格上涨,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已不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期募集资金超支金额63.30万元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变(烟台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本次事项是基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浪路南侧、中石伟业地块西侧、钮豹公司东侧,该地点为公司无锡分公司所在地。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但公司近年主营业务发展迅速,产能扩张较快,现有厂房在保证当前生产和产能扩张的前提下,已无法完全承接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同时,该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已签订购买合同,部分设备已到货,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新增无锡分公司所在地为该项目实施地点。此外,研究院部分研发人员本身常驻无锡,新增该实施地点,不会影响研究院的建设进度以及项目规划研究方向的研发进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睿创微纳上述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睿创微纳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睿创微纳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