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就《告知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逐条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