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5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王世豪先生的配偶邱雅芬女士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本行股票,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王世豪先生的配偶邱雅芬女士通过网上新股认购的方式,于2022年1月6日误中签本行新股500股,2022年1月17日本行挂牌上市当日将500股卖出,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邱雅芬女士将其所认购的本行股票500股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目前,邱雅芬女士不持有本行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1、2022年3月2日,本行知悉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相关情况。经核实,独立董事王世豪先生声明,其事先并不知晓其配偶交易本行股票的相关情况。邱雅芬女士系使用炒股软件“一键打新”功能而误操作,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并且相关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邱雅芬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收益500×(5.14-3.57)=785元,在确认该事项后,邱雅芬女士已及时主动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本行。
3、邱雅芬女士承诺,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
4、本行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规范操作,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三、对本次违规买卖本行股票的致歉声明
本行独立董事王世豪先生及其配偶邱雅芬女士就本次违规买卖本行股票事项的致歉声明如下: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行为存在违规及不良影响,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邱雅芬女士向本行上交短线交易收益的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