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2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请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按照《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和《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分配〔2019〕303号)等相关规定,认真严谨推进计划实施,严格执行授予、解锁条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约束机制,合理调控股权激励收益水平。
三、切实加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并将激励计划推进情况、公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