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罗城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12-22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1日签署了《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一步商谈,执行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由于本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建设周期较长,本次项目的实施过程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本协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勘查及招拍挂、立项备案、土地、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投资金额,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履行相应决策及披露程序。

  ● 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长期业绩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订概况

  (一)协议对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投资协议由公司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1日在广西省河池市罗城县仫佬族自治县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投资金额,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履行相应决策及披露程序。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框架协议内容

  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等相关事宜达成意向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乙方在罗城县投资建设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主要包含硅晶系列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及制造板块、及脉石英矿的综合开发。

  1.乙方意向将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基地选址初定为牛毕港工业园,工业用地约300亩(第一期),并预留相应的发展空间,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8-10亿元,甲方依据乙方项目建设进度的需求、资金投入量、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依法依规供给用地。

  2.乙方有意开发罗城县的脉石英矿作为原材料保障,并建立相关配套设施,矿山开采期限20年,预计原料总供应量不低于2000万吨,最终以批准相关文件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服务专班,推进本次投资项目各类手续及其它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宜。

  (2)甲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提供乙方本项目所需要的能源和脉石英矿产资源。

  (3)甲方协助乙方申报各级政府的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在财税扶持、项目供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等指标满足甲方招商引资政策的要求。

  (2)乙方在资源开采、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安全、环保、土地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乙方所有项目均应按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三)其他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土地供给等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投资协议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本协议涉及项目将根据后续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长期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本次投资项目位于广西省河池市罗城县仫佬族自治县,依托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能源优势,发挥公司在绿色环保石英硅晶方面研发、制造、综合服务为一体的专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公司此次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加快主营业务发展,布局高端石英砂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加速构建绿色石材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一步商谈,执行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由于本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建设周期较长,本次项目的实施过程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 本协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勘查及招拍挂、立项备案、土地、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投资金额,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履行相应决策及披露程序。

  五、备查文件

  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